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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财产清偿原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28 10:29:55 人浏览

导读:

对于我国的破产财产,在进行清算过程当中,我们可以根据实际原则来进行分配,同时也是需要向人民法院进行备案处理,根据实际政策来进行参考,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破产财产清偿原则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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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破产财产清偿原则

  (一) 破产费用应当先于破产分配,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二) 破产费用应随时发生,随时偿付,不需要债权申报,更不必留待清算分配时偿付。

  (三) 债权人有权监督破产费用的支付,以防止因不合理增加开支而损害其清偿利益。债权人认为破产费用支出不真实或者不合理的,可以提出异议。

  (四) 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破产程序终结。

  

  二、公司破产的程序是什么

  (一) 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二) 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三) 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处理公司破产过程中,破产费用适用于优先清偿原则。公司经营不善,是可以进行破产清算宣告破产的,但是在进行破产清算之前,需要获得人民法院的相关批准才行。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清算终结,注销登记是公司破产清算的主要流程。

  三、破产债权申报程序是怎样的

  收到通知书的债权人应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未收到通知书的债权人应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如果未按期申报债权,应视为其放弃债权。债权申报期满后,在清算结束前,债权人申报债权,并提出其延期申报的理由,则清算组可根据其理由是否充分决定是否接受其债权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债权申报书中明确提出其债权内容、数额、债权成立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并提出有关证明材料,如合同书等,以便清算组进行审核,为清偿债务作准备。

  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对于申报的债权,应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申报的债权,须经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方为确定。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霉变食品最低赔偿1000能要来吗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们在进行处理财产过程当中,我们要根据有关部门人员的调查以及一些实际情况来进行综合确定处理进行准备,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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