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约定金合同与定金合同的区别?
导读:
订金与定金仅有一字之差,可是若在合同的签订中将二者混淆,则会引起合同内容含义的巨大变化。那么你知道订金合同与定金合同之间究竟有什么区别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订约定金合同与定金合同的区别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交付定金的合同(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协议)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合同(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协议)的违反。
(二)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三)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民法典》当中,就有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四)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订金”并非法律语言,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它与“定金”的法律效力也是完全不同的;如果买方交付的是”定金“,那么买方违约则定金将卖方没收,卖方违约则必须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买方交付的是“订金”,那么不论哪一方反悔,卖方都只须原数退还“订金”。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写明是“订金”并且在后面注明了买方违约则卖方将没收“订金”,卖方违约则必须向买方双倍返还“订金”;则该合同中的“订金”条款应当视为“定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要式合同、实践合同,同时,定金合同具有定金法则的效力。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综上所述,定金与订金之间的区别包括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等。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订约定金合同与定金合同的区别?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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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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