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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店卖给小学生手机犯法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1 11:17:43 人浏览

导读:

所谓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一种没有具备以自己独立的意思来进行表达,继而进行某些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的自然人,一般不满八岁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手机店卖给小学生手机犯法吗?法律快车小编下面将为你一一介绍!

  所谓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一种没有具备以自己独立的意思来进行表达,继而进行某些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的自然人,一般不满八岁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手机店卖给小学生手机犯法吗?法律快车小编下面将为你一一介绍!

  一、手机店卖给小学生手机犯法吗

  首先,如果卖的是自己的手机不存在违法的行为。

  其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10周岁以下的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0周岁未满18周岁的视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一)若孩子未满10周岁的,那么他与您交易的行为,应当是视为无效的,他父母有权要求您退还定金,当然对方也有义务将手机归还于您。

  (二)若孩子已满10周岁的,那么这个孩子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他作出的行为只有在得到父母许可的情况下或者他作出与他能力相仿的处分行为才能认定是有效地。介于购买手机所需要花费的金额,已经超过了孩子所能处分的范围,而他的家长又否认您与孩子购买手机行为是有效地,那么您需要退还定金,对方应当退还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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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什么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具有以自己独立的意思表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的自然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三、认定自然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目的

  认定自然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意在保护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并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未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一旦在诉讼中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提出该当事人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要求认定该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受诉人民法院按照特别程序立案审理,原诉讼中止。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在诉讼中提出该当事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这篇文章介绍了关于“手机店卖给小学生手机犯法吗”方面的内容,主要介绍了手机店卖给小学生手机犯法吗,从分析可以得知,这种情况一般是不违法的。除此以外,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方面的法律问题,有必要建议找一下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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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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