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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地可以随便约定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3 17:07:38 人浏览

导读:

在去进行合同签订的时候,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时间以及约定履行地等等去进行约定的,不同事物的约定也是会不一样的,那么合同签订地可以随便约定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去进行合同签订的时候,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时间以及约定履行地等等去进行约定的,不同事物的约定也是会不一样的,那么合同签订地可以随便约定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合同签订地可以随便约定吗

  合同一般要约定签约地点。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二、合同签订地怎么确定吗

  (一)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二)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三)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二条 【合同成立地点】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九十三条 【书面合同成立地点】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合同签订地点写哪

  在合同中约定地点主要是为了利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纠纷的处理,如果双方归同一个法院管辖就无所谓了。合同签订地是确定合同纠纷诉讼案件的地域管辖的依据之一,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合同约定了签订地,但其约定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合同签署地。这体现了约定优先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也符合民法典的自愿原则。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在同一地点的,即为合同签订地;如果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合同签订地可以随便约定吗的相关知识,合同的签订地的约定范围是不得超出法律要求的管辖范围。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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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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