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工资 > 最低工资 > 最低工资标准 > 产假工资计算标准

产假工资计算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9 13:25:28 人浏览

导读: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由此充分的保护了女性孕期的权利。那么产假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吧!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由此充分的保护了女性孕期的权利。那么产假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吧!

  一、产假工资计算标准

   产假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或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计算,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而女性职工享受的产假不少于九十天,产假期间,用人单位需按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

  二、产假工资包括绩效工资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过错的除外)。所以产假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五条: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若公司强迫辞退,是可以视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另外,劳动合同解除必须在哺乳期结束后,所以还可以补偿哺乳期内的工资。

  三、产假工资怎么发放

   产假工资的发放需要根据各个单位的具体情况来计算,一般标准以下:

  (一)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二)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综上所述,单位的女职工怀孕在产假期间的工资计算标准大致如上述所示,其实不仅仅女职工有产假,男职工的妻子如果怀孕的那么男职工也有相应的产假假期。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产假工资计算标准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