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迟延的法律后果
导读:
承诺迟延是指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超过承诺期限到达要约人。承诺迟延的效力不同于正常发生效力的承诺。那么你知道承诺迟延的法律后果吗?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迟延承诺的法律后果为:一般情形下,迟延承诺属于新要约。如果正常情形下可以到达,因其它原因导致迟延到达,一般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外,该承诺有效。
承诺迟延的,其处理方式为,如果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承诺仍然有效;如果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的,则除要约人拒绝接受以外,该承诺有效。
承诺的迟延和迟到的区别是承诺发出的时间不同。
承诺的迟延是指受要约人超出承诺期限作出承诺;承诺的迟到是指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但是在承诺期限届满后达到要约人。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六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外,该承诺有效。
迟延承诺的法律后果为:一般情形下,迟延承诺属于新要约。如果正常情形下可以到达,因其它原因导致迟延到达,一般具有法律效力。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一一整理的关于承诺迟延的法律后果等问题的相关内容。如果有其他问题可以继续关注我们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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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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