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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一次性死亡赔偿金是多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4 10:25:47 人浏览

导读:

在计算工伤事故赔偿的时候,如果工伤造成劳动者死亡,其家属在计算赔偿项目的时候一定要明确好具有的赔偿款项是否有所遗漏。那么,工亡一次性死亡赔偿金是多少?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计算工伤事故赔偿的时候,如果工伤造成劳动者死亡,其家属在计算赔偿项目的时候一定要明确好具有的赔偿款项是否有所遗漏。那么,工亡一次性死亡赔偿金是多少?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亡一次性死亡赔偿金是多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指在职工因工死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直系亲属支付的一次性赔偿。职工的死亡使其亲属丧失了重要的生活来源,导致其生活水平的下降,这是工伤事故的后果之一,因此应当予以赔偿。

  二、怎么认定工伤死亡

  (一)企业的工伤报告;

  (二)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

  (三)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有职业病诊断权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书,属于轻伤无需到医院治疗的,由企业职工医院(医务室)开具工伤诊断书;

  (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取证的工伤报告;

  (五)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出具公安交警部门做出的交通事故裁决书或有关证明;

  (六)属于履行职业遭致人身伤害的,应提供公安或司法部门的有关证明。

  三、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承担哪些费用

  《社会保险法》将原来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和"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改为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进一步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的同时,减轻了参保单位的负担。

  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用人单位应承担三项费用:

  (一)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用人单位应与其保留劳动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六十二条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工亡一次性死亡赔偿金是多少的相关知识,所以说一次性工伤肯定是需要自己去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请以及进行办理申请的流程。在这个情况下,死亡证明也是需要准备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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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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