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贷款的条件
导读:
工程合同在进行贷款处理过程当中,它是需要具备相对应条件的,所以说工程在取得相关证件的时候,可以根据实际价值以及一些许可证件来进行使用处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工程合同贷款的条件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工程合同贷款条件是∶工程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正在建造的在建工程抵押,还必须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投入工程的自有资金必须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一)合同主体有无法人资格或者是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属于独立的民事主体。
(二)有权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或已得到合法授权。
(三)满足一定的资质要求。资质,是依据企业的注册资本、净资产额、专业技术人员和已完成开发或建设的工程等因素对企业的综合评定。建筑企业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一)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设计文件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前提。签订施工合同须以履行有关法定审批程序为前提,这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为建筑产品,需要占用土地,耗费大量的资源,属于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是没有经过计划部门规划部门的批准,不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报建手续及施工许可证,更不能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原计划项目功能的,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二)承包人主体资格受到严格限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除了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外,应当遵守企业资质等级管理的规定,不得越级承揽任务。
(三)签订及履行施工合同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督管理。
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实行招标投标制度。《招标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第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行备案制度。
建设部第89号令,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辽宁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条例》及《大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都对施工合同备案做了法律规定。
在施工过程中,各级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还要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督。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工程合同贷款的条件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的工程合同在进行贷款处理过程当中,它也是需要具备相对应条件,满足贷款条件后,能了解是否合格以及具有资质。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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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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