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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程序怎么给员工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01 12:34:38 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知道以前有下岗潮,就是经济不景气的时候,公司企业单位会大规模的裁员导致一些员工下岗待业,现在很多企业如果是经营不下去了会申请破产,接下来,关于破产程序怎么给员工赔偿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我们都知道以前有下岗潮,就是经济不景气的时候,公司企业单位会大规模的裁员导致一些员工下岗待业,现在很多企业如果是经营不下去了会申请破产,接下来,关于破产程序怎么给员工赔偿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一、破产程序怎么给员工赔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破产清算科目设置

  1、增设“用作担保物的资产”和“有财产担保的债务”科目,反映和核算企业宣告破产前发生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设有合法有效担保的抵押物资产和设有财产担保的有效债务。虽有财产担保但债务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务,不在“有财产担保的债务”科目核算,仍在普通债务中的“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如果担保物的价值超过经过登记确认的债务数额,也不在“用作担保物的资产”科目核算,仍然在普通资产中的相关科目中核算。

  2、增设“应付清算费用”科目,反映和核算清算期间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应付而未付的清算费用。

  3、清算组应当设置备查簿,反映和核算破产企业占有、使用而产权不属于破产企业的他人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破产规定》第71条规定,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应当由财产权利人取回。同时《破产规定》中还规定,在破产宣告后因清算组的责任损毁灭失的,财产权利人有权获得等值赔偿。因此,清算组应设置相关备查账簿以便妥善保管上述财产。

  4、可以增设“清算期应付债务”科目,同时可以根据需要增设“清算期借入资产”科目作为“清算期应付债务”的备抵科目。如果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一时无法变现,出现资金紧张状况,清算组不得不借入资金支付清算费用;同时清算期间清算组需要支付破产财产的储存、管理、变卖等费用,由于资金紧张等原因不能及时支付。此时需要清算组核算清算期间发生的负债,这些债务又不属于破产债权需要单独核算,可增设这两个科目。

  三、破产清算怎么确认计价

  破产清算会计是以企业主体资格灭失和终止生产经营为基本前提,并通过清算来实现消灭特定企业主体资格并终止其生产经营活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作为一个新的会计主体出现。在破产清算的情况下,由于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的变化,一些基本会计原则难以为破产清算会计采用,如历史成本原则。同时,在破产清算会计中,资产的价值更注重可变现价值。如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后,建立新账结转期初余额时,由于持续经营假设不再适用,不能直接按照破产企业有关科目的余额转入,作为期初余额,而应当按照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记账,并对不符合资产定义没有变现价值的账面资产如待摊费用、递延资产予以核销。而按照可变现价值确认记录破产财产价值,就存在如何确定破产财产的可变现价值问题。

  通过上文的叙述我们可以知道,不论是下岗潮还是现代的公司破产,作为公司的员工一定程度都是受到了影响的,那么也就相应地需要进行赔偿,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破产程序怎么给员工赔偿的解答,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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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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