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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社区矫正是什么工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29 14:51:09 人浏览

导读:

社区矫正是我国对于处罚较轻、判处缓刑的,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分子进行管理的一种刑罚措施,那么司法局社区矫正的具体工作是需要干什么的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有关司法局社区矫正是什么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社区矫正是我国对于处罚较轻、判处缓刑的,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分子进行管理的一种刑罚措施,那么司法局社区矫正的具体工作是需要干什么的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有关司法局社区矫正是什么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司法局社区矫正是什么工作

  主要任务:社区矫正工作者要做的首先不是简单地管理,而是对矫正对象提供特别帮助和服务,包括帮助他们寻找工作或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帮助他们在获得工作后努力保持,

  帮助他们妥善解决个人与家庭、邻里的关系,帮助他们树立生活信心,正确认识社会正确面对自己,正确认识社会现实与主观能力之间的矛盾,等等。

  二、社区矫正的人如何被接收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需要调查其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可以委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

  受委托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委托机关的要求,对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和被害人意见、拟禁止的事项等进行调查了解,形成评估意见,及时提交委托机关。

  第五条 对于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应当核实其居住地,在向其宣判时或者在其离开监所之前,书面告知其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时间期限以及逾期报到的后果,并通知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判决、裁定生效起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假释证明书副本等法律文书,同时抄送其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收到法律文书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回执。

  第六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三、社区矫正的目的是什么

  社区矫正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运用各种方法、手段,整合政法部门、社区等各方力量,着力对社区范围内的假释、监外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等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的手段和方法。

  它的直接目的:通过社区矫正组织进行的社会化的教育,使罪犯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

  间接目的:增强社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根本目的: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找到的关于司法局社区矫正是什么工作的相关法律知识,从上文我们可以知道社区矫正工作者要做的不是简单地管理,而是对矫正对象提供特别帮助和服务,如果还有其他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欢迎前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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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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