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法 > 房产买卖 > 商铺 > 超市外租区卖什么营利

超市外租区卖什么营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6 16:52:48 人浏览

导读:

有时候我们去超市,会发现还有个向外出租的区域,那么有的朋友就会纳闷,超市里面的东西应该说是应有尽有,那超市外租区卖什么营利呢?两者之间是否有存在竞争关系了,对于这样的疑问,法律快车小编来帮大家解决疑问,看看超市外租区到底是主要在卖什么?

  有时候我们去超市,会发现还有个向外出租的区域,那么有的朋友就会纳闷,超市里面的东西应该说是应有尽有,那超市外租区卖什么营利呢?两者之间是否有存在竞争关系了,对于这样的疑问,法律快车小编来帮大家解决疑问,看看超市外租区到底是主要在卖什么?

  一、超市外租区卖什么营利

  外租区可以做的生意其实还有很多,并不能一一列举道。但是针对我们个人来讲,首先要从自己的条件所结合,我们干什么才是最适合的,我们投入多少钱才是自己能接受的,要赚多少钱才是我们的目的?如果某一项目里有相当多的经验这就是你做老板的第一步?如果对所有的项目都一无所知,又想在超市外租区大有所为。我建议还是从食品做起,比如最简单的糖葫芦,或者是干果的买卖。仅是一个柜台,仅是一个人投入最小,盈利也大。

超市外租区卖什么营利

  二、在我国超市价格欺诈如何投诉

  当发现价格差价的问题,先别急于找服务台去,想退差价,就直接返回超市你买东西的地方拿起价签,再拿着你手上的小票,直接所要价格差价,如果态度不好,最高可十倍赔偿,这算价格欺诈!放心吧,没有不赔的,敢不赔,敢嚣张,就敢打投诉电话。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三、价格欺诈行为表现形式

  1、虚假标价:

  如某饭店餐饮部在商品标价签上标明象鼻蚌价格每斤78元,但顾客结帐时却按每斤200元结算,并且称其标价签标的是小象鼻蚌,以虚假标价误导消费者。再如某家具城,在一款真皮沙发商品标价签上标明产地是“意大利”,而实际产地是广东省。

  2、两套价格:

  如某酒店采用两套标价簿欺诈消费者。在顾客点菜时提供价格低的标价簿,在结帐时按价格高的标价簿结算,某顾客点了12种炒菜,在结算时即发现其中10种菜肴的价格高于提供的标价簿所标的价格,最高的超出9元,最低的超出2元,共多收36元。

  3、模糊标价:

  如某商厦以“出厂价”搞促销活动,销售某品牌洗衣机误导性文字明示“出厂价”950元,实际该型号洗衣机出厂价是920元。再如某酒店在门口迎宾处以“特价烤鸭每只38元”进行价格宣传,实际却按48元结算。当消费者质问何为“特价”时,该酒店谎称每天前三位顾客才能享受“特价”。

  4、虚夸标价:

  如某家公司在其经营场所以“全市最低价”、“所有商品价格低于同行”等文字进行宣传。而实际其家电商品价格多数高于其他商家,误导消费者购买。再如某公司在其店面显著位置标示“消费各类手机全市最低价”。而实际该店所称“全市最低价”不仅无依据,而且也无从比较。

  5、虚假折价:

  如某商店以“全场2折”的文字进行价格宣传,但消费者发现全场上百种商品中,只有2种商品按2折销售。再如某服装商店用公告牌向顾客推荐某品牌服装全场8.5折,但消费者购买该品牌貂领大衣,原价为1998元,打8.5折销售价应1698.3元,而实际标价为1798元。宽松毛大衣原价为1080元,折8.5折销售价应918元,而实际标价1030元。

  6、模糊赠售:

  如某餐饮公司在经营场所打出“肥牛午市买一送一,晚市买二送一”的条幅,但未标明赠送商品的品名和数量。在顾客消费了一斤肥牛后,仅赠送价值较低的一碟羊肉。再如某粮店标示买五升某品牌食用调和油赠一,未标明赠品的品名和数量,实际给消费者的仅是一小袋花生米。

  7、隐蔽价格附加条件:

  如某百货公司采取“购物返A、B券”的手段促销,其中A券可当现金使用,而没有事先告知消费者B券只能附等值人民币现钞才能使用,误导消费者在店内循环消费。

  8、虚构原价:

  如某商场销售皮夹子,使用降价标价签标示原价158元,现价98元。不能提供原价的交易票据。再如某百货商场降价销售某品牌服装,虚构原价3500元,现价190元,不能提供此次降价前一次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原价交易票据。

  9、不履行价格承诺:

  如某超市向消费者承诺在2009年1月12日至1月15日期间,凡购买某品牌清洁抹布实行买三送一,而实际消费者购买后并未获得赠送。销售某品牌酸奶,向消费者承诺:凡购买5杯125克装酸奶,实行“特惠家庭装优惠20%”。原价6.2元,优惠后价格应是4.96元,但顾客结算时仍以原价结算。

  10、质量与价格、数量与价格不符:

  如某机电产品商店将因有质量问题而返修的某品牌电冰箱按正品价格销售,质量与价格不符。再如某商店销售价格3元的袋装白糖,标示每袋重量1000克,而实际每袋重量仅有750克,数量与价格不符。

  现在很多商家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流量,会想尽各种方法,只为提高自己的营业额。而在超市设立外租区,其实也是在变相的吸引人流,这对于超市也是有好处的。另外对于法律快车小编上面整理的超市外租区卖什么营利这个问题,有不清楚的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