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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由谁保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4 13:03:20 人浏览

导读:

住院的患者肯定会有病历,而病历大部分都是由医院保管的,我们带出去的病历也是复印出来的,并不是原始的病历单。很多人想要了解病历保管多少钱和由谁保管的问题,下面我们请法律快车小编给我们介绍下住院病历由谁保管。

  住院的患者肯定会有病历,而病历大部分都是由医院保管的,我们带出去的病历也是复印出来的,并不是原始的病历单。很多人想要了解病历保管多少钱和由谁保管的问题,下面我们请法律快车小编给我们介绍下住院病历由谁保管

  一、住院病历由谁保管

  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管理制度,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本机构病历和病案的保存与管理工作。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二、医院病历保存多少年

  根据法律规定,病历分为三种:

  1、住院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30年,遗失或损坏均为院方责任;

  2、在医院建立档案的门诊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15年;

  3、由患者保存的门诊病历,包括化验单、检查单、挂号票根等,这些患者一定要妥善保管。

  三、医院有没有保存患者病例的义务

  患者病历是由院方保存。

  按我国法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住院病历的管理有法律规定,应当在医院保管,并提供查阅服务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第四条 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负责保管。

  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一)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三)保险机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针对住院病历由谁保管的详细介绍。病历可以分为住院病历和分诊病历,而住院病历需要保存30年,门诊病历需要保存15年。如果是以前的老病历,因为保管机制不完善,所以想要翻查还是有点困难的。如果您需要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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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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