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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辞职有没有经济补偿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03 14:27:18 人浏览

  劳动者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需要根据劳动者辞职的原因确定,如果辞职是因为用人单位有过错行为导致的,离职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仅仅是因为个人原因辞职的,则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介绍劳动者辞职有没有经济补偿金的法律知识。

  一、劳动者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有吗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的续签通知是法定义务。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出,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而终止后,用人单位只有向劳动者提出以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续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而劳动者是否愿意续订劳动合同,必须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前提。

  (二)用人单位没有履行续约通知义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唯一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途径就是,通知劳动者以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

  而用人单位一旦没有履行上述续约的通知义务,就无法证明劳动者拒绝续约。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劳动者拒绝续约,就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可自行辞职,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但没有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很多时候都是在单位裁员等一些法定的情形下进行的,而一般要是劳动者自己主动辞职的话,那往往都是不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然,现实中可能出现劳动者被迫辞职的情况,此时也是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劳动者辞职有没有经济补偿金”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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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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