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工作18年,从事护士岗位工作,不是正式和人事代理,而是自由职业者,可以要求同行同酬吗

更新时间:2020-01-08 10:43:52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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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工作18年,从事护士岗位工作,不是正式和人事代理,而是自由职业者,可以要求同行同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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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首先要看单位的性质了,不能一味要求同工同酬。如果是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工资由四大块构成:基本工资、薪级工资、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还有职务工资 级别工资 职务补贴 岗位津贴 归并补贴 驻地补贴 保留津贴 福利费等。
事业单位实际上按照人员工资供给形式分类可分为三类,一类是全额供给,就是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全部由同级财政支付。二类是差额供给,也就是单位有收费项目,但是较少,不够办公费用和人员工资,这样超出的部分由同级财政部门支付。
三类是自筹,也就是说单位有自己的收费项目或盈利项目,工资自给自足。 在第三类人员里面按照管理方式可分为依照公务员管理和事业管理。 一般来讲机关和第三类里面依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称为“机关事业单位” 而剩下的事业单位就称为“事业单位”,这是严格区分,而一般俗称就很含糊了,一提到机关事业单位,就统统包括进去了。
2020-01-08 10: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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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派遣的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正式员工,同工不同酬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
一,用工单位:是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
二,《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第二条,将第六十三条修改为:“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三,用工单位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用工单位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2020-01-08 10: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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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同酬能实现吗,  2013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新政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要做好《劳动合同法》修订案的同工同酬这件事我觉得至少要抓四方面:  第一就是抓好宣传,让用工单位和社会各方面都转变观念,要真正的树立起同工同酬的理念。  第二就是企业要自己主动检查纠正现在的不同工同酬这样的偏差。  第三个很重要的就是人事部门的劳动监察部门要检查监督对那些7月1号仍然拒不执行《劳动合同法》新要求的要查处。  第四即是工会也要帮助监督,发现情况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此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劳务派遣工自己也要自我维权。首先你到这个用工单位了不了解用工单位用什么样的工资制度对你进行分配,这个制度跟那些无固定期限和长期合同工有区别还是没区别。特别是在同岗位、同样劳动任务、同样劳动技能要求、同样劳动贡献的基础上拿的报酬还有没有落差,发现这些问题也可以自我维权。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网友亟盼同工同酬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同工同酬体现着两个价值取向:确保贯彻按劳分配这个大原则,即付出了同等的劳动应得到同等的劳动报酬。  同工同酬体现着两个价值取向:确保贯彻按劳分配这个大原则,即付出了同等的劳动应得到同等的劳动报酬;防止工资分配中的歧视行为,即要求在同一单位,对同样劳动岗位,在同样劳动条件下,不同性别、不同身份、不同户籍或不同用工形式的劳动者之间,只要提供的劳动数量和劳动质量相同,就应给予同等的劳动报酬。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新劳动法对同工同酬的规定  
一、新劳动法规定同工同酬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  
2、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  
3、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  
二、新劳动法规定同工同酬的内容  
1、男女同工同酬。在劳动报酬分配上的性别歧视由来已久,而且难以根除。  
2、不同种族、民族、身份的人同工同酬。直至今天,某些国家和地区也还存在这种分配歧视。我国自解放以来,基本消除了这种歧视现象。  
3、地区、行业、部门间的同工同酬。由于各地的经济水平与生活水平差异很大,各个行业、部门的特点也都有所不同。因此,存在着地区、行业、部门间“同工不同酬”的现象。  
4、企业内部的同工同酬。这是同工同酬中最重要的内容,在同一企业中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有权利获得同等的劳动报酬。
2020-01-08 10:4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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