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些关于小区居民噪音问题,请问律师关于以上事件应该怎么投诉,也没有什么居委会
更新时间:2019-10-14 22:56:56人浏览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些关于小区居民噪音问题,我们小区前面有个老旧小区,我们家阳台理它只有三米多,如果它是正常小区建设可能没有太大问题,我们阳台对面就是对面小区的车库,一直都没有人停车,都是一些装潢公司放的建筑材料,可是从近些年来,入住了很多老年人,他们讲话声音在我们这边声音听的特别清楚,还有一些生活噪音,因为租价便宜,所以租的大多为老年人,天天除了晚上睡觉,白天就是唠嗑,还有整天一些杂音,我们这边物业也管不到那边,俩小区就是用隔栏分开,我想请问律师关于以上事件应该怎么投诉,因为这是一个小镇,小区大多都是从农村买房在镇上,也没有什么居委会,还有对面住的是类似门面房的车库,麻烦律师看这个问题怎么解决或在哪投诉,我想咨询一些关于小区居民噪音问题,请问律师关于以上事件应该怎么投诉,也没有什么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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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属于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如果双方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9-10-14 22: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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