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内的土地征收补偿归谁

更新时间:2019-09-06 07:40:47人浏览
问题描述:
土地承包经营权内的土地征收补偿归谁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0024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你好!欢迎你的友好咨询! 根据你对案情事实的简述,结合土地法规及政策综合解答如下: 目前国家和省级没有具体统一的具体补偿数据,仅有原则性规定: 河南省法规:征用农民集体的土地,按以下规定给予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设区的市近郊区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补偿; 其他市近郊区、工矿区和建制镇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七至九倍补偿;其 他地方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八倍补偿。   征用耕地中,各类作物的副产品(不包括蔬菜)按主产品年产量的百 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二十计算。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执行 。   
(二)安置补助费。   征用耕地每六百六十七平方米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人均耕地六百六 十七平方米以上的,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五倍;人均 耕地三百三十四平方米以上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下的,为该耕地被征用前 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九倍;人均耕地三百三十四平方米以下的,为该耕 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在特殊情况下,每六百六十七 平方米最高不超过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执行 。   
(三)青苗补偿费。按一季产值补偿。   
(四)附着物的补偿办法和标准,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执行。征地公告 发布之日起,新增加的附着物不予补偿。 至于产值后者补偿基数视土地所在位置及等级而定,详情可以到国土资源局咨询。 以上解答,仅供参考。 欢迎随时沟通!
2019-09-06 07:17:02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6374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国家征收农民承包的土地需要履行法定的程序,应当发布土地征收公告、补偿安置公告等。而且征收土地之后要给农民给与一定补偿。如果按照你所说的,你们当地政府未履行相应的义务,那么他们征用或者占用土地的行为是违法的,你可以通过向相关部门举报、行政复议,或者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9-09-06 07:20:15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1786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一种物权登记。按照我国法律,对不动产物权要通过登记明确权属加强保护。如城市房屋、土地所有权等都要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以更好地保护所有权人的权利。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就是依据法律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以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这是强化对农村耕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是国家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发挥土地承包经营权效用、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权利的重要手段。
2019-09-06 07:40:47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1680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1、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2、但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取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2019-09-06 07:31:11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浅议征地补偿中“土地承包经营权”
浅议征地补偿中“土地承包经营权”
近些年来,伴随着各地土地征占数量的增加,关于征地补偿的纠纷也日益增多,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土地承包经营收益的补偿纠纷当属这一类纠纷中争议比较突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征地放样
人浏览
第一,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第二,具体涉及到土地及房屋补偿标准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当地规范性补偿文件为准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吉林省土地征收补偿新政策
吉林省土地征收补偿新政策
吉林省土地征收补偿新政策如下: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
房地产
次播放
浅议征地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
浅议征地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
近些年来,伴随着各地土地征占数量的增加,关于征地补偿的纠纷也日益增多,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土地承包经营收益的补偿纠纷当属这一类纠纷中争议比较突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征地放样
人浏览
征收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补偿?
征收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补偿?
□吴海彬《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和《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一百三十二条都明确规定,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获得补偿。但是,《农村土地管理法》和《物
征地补偿费
人浏览
国家征收农民承包的土地需要履行法定的程序,应当发布土地征收公告、补偿安置公告等。而且征收土地之后要给农民给与一定补偿。如果按照你所说的,你们当地政府未履行相应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征用补偿新标准
土地征用补偿新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
房地产
人浏览
1、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的办法解决。2、调解。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当事人不愿意调解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3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可以咨询土地局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有效。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施工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施工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合同纠纷
人浏览
可以受理。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合同纠纷
人浏览
2006年前你的户籍是不是还在村上?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找驾校协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施工合同几年没有诉讼时效
施工合同几年没有诉讼时效
施工合同三年超过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合同纠纷
人浏览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处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建设合同属于什么类别合同
建设合同属于什么类别合同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合同纠纷
人浏览
你好,可以协商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承揽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
承揽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合同纠纷
人浏览
你好,合同里有相关约定吗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吗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吗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
合同纠纷
人浏览
法律分析:1、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标的的,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律师工作所需耗费时间,在3000-5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是的 建议积极争取 一般是可以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可以与物业公司协商,物业费打折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微信群中遇到有人说可以提供银行校招笔试内部加分,并要求交钱的情况,极有可能是诈骗。银行校招笔试是一项非常严格和规范的考试,任何形式的作弊或违规行为都是不被允许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