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级工伤赔偿有那些赔偿,失了要怎么赔偿
保持劳动关系: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60%。
解除劳动关系: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赔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备注】:
1、六级工伤职员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由单位安排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伤残津贴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5、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给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六级工伤职员缴纳社保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保持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合适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直至退休,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但工伤职工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七至十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数额
1、医疗费:凭单据据实结算。
2、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护理费
保持劳动关系: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60%。
解除劳动关系: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赔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备注】:
1、六级工伤职员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由单位安排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伤残津贴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5、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给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六级工伤职员缴纳社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