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被他人用字体,发到QQ空间带有照片,还有电话号码,文字诽谤,玷污名誉。
更新时间:2019-09-09 07:13:23人浏览
问题描述:
就是被他人用字体,发到QQ空间带有照片,还有电话号码,文字诽谤,玷污名誉。
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9223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名誉侵权诽谤
一、概念及其构成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2、客观要件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2、客观要件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2019-09-09 07:12:05
咨询我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5588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网络侵权,顾名思义,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所发生的侵权行为。所谓网络是指“将地理位置不同,并具有独立功能的多个计算机系统通过通信设备和线路连接起来以功能完善的网络软件(即网络通信协议、信息交换方式及网络操作系统等,实现网络中资源共享的系统。
”网络侵权行为与传统侵权行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
”网络侵权行为与传统侵权行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
2019-09-09 07:13:23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搜狐视频声明:土豆网盗版并恶意攻击
DoNews8月12日消息8月12日,搜狐视频对外发表声明,称土豆网通过媒体散发不负责任言论,掩饰自己盗版电视剧《杜拉拉升职记》的行为,并颠倒黑白对搜狐视频进行
视频著作权
人浏览
故意诋毁诽谤他人名誉涉嫌诽谤罪。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用伟人头像宣传,有没有侵犯肖像权?
【案情】2009年10月中旬,某地有市民反映,该地有家KTV,门口的宣传海报上竟然出现了毛主席手握麦克风唱歌的画像。在这家名为零伍柒陆·钱门量贩的KTV门口,一
肖像权
人浏览
过头的玩笑中如果有侮辱、诽谤,贬低他人人格的内容的,是否构成名誉侵权?
过头的玩笑中如果有侮辱、诽谤,贬低他人人格的内容的,构成名誉侵权。李某无中生有,口头侮辱、诽谤王之妻“作风不正”引起引起王某夫妻感情不和,其妻精神不振,焦虑不安
名誉权
人浏览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网络侵权,顾名思义,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所发生的侵权行为。所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诽谤罪,是指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足以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首先,必须有故意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捏造,是指无中生有、凭空制造虚假事实。所捏造的事实,是有损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下列情形可以算是侵犯隐私: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应该在事发地报警
全部7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属于侵犯名誉权,可以先报警,在起诉。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根据事情的影响大小赔偿。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入户抢劫中的入户怎么认定
入户抢劫中认定“入户”是指他人与外界相对隔离的生活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等。实施入户抢劫的行为人一般会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入户盗窃罪
人浏览
如果造成不良影响的话,可向法院起诉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有案底的人影响后代,一般会对子女当兵、入党、考取公务员等的政审方面会有影响。案底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是受理案件需要收取的费用,请问是遇到了什么纠纷呢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协商解决不了的话,建议你诉讼解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职务侵占16万退1万还要判多久
职务侵占16万退1万还要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职务侵占16万退1万的情况下,如果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如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
职务侵占罪
人浏览
您好,可以协商的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可以协商的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