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宁国女性患者钱某,还说病人可选择离家较近的小一点的医院维持治疗,这样的结果能让患者家属接受吗?

更新时间:2019-05-20 13:37:10人浏览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先生:您好!安徽宁国女性患者钱某,48岁。因最近经常牙痛,到XX医院做CT检查,诊断为良性“听神经瘤”。随后到上海某著名大学附属三甲医院复诊,确诊为良性听神经瘤,患者和家属当即决定在该医院做手术治疗。该医院术前对患者身体检查,各项体能和生理指标都非常好,符合手术条件,医院将择期手术。经过半个月的等待,于2012年7月10日上午8点半左右进手术室,下午3点半左右手术结束。随后病人便送往ICU进行监护。次日上午,医生告诉家属,病人颅内出血了,需再次手术。患属不知内情,只得听从医生安排手术。第2次手术从次日12点多开始到下午5点半左右结束。两次手术仅间隔21小时左右。这次手术后,病人一直昏迷不醒,身体体质一落千丈,每况愈下。7月15日医生再次告诉患属,病人需从喉部切开气管,放置管道帮助病人呼吸,患属只能言听计从,任由医生处置。患属能做的只是将高额的医疗费打到医院的帐户上。谁知仅过3天,即7月18日医生又告诉患属,病人的呼吸没有了,病人靠呼吸机维持生命,呼吸机一旦停止工作,病人的生命也就没了。病人好的希望渺茫,太渺茫。也就是说回天无力了,还说病人可选择离家较近的小一点的医院维持治疗,尽心而已。一个鲜活的健康生命,一个正值壮年,年富力强对生活和未来充满理想和期望的人,为摘除一个良性的听神经瘤,为了保险起见,来到上海,不幸将生命断送在著名的某大学附属三甲医院。实在令人震惊与痛心!为此患者家属与医院多次交涉,医院总是推诿,说这是概率。不愿承担责任。几经协商,医院勉强答应减免住院床铺费1万余元,(床铺病人一天未睡)手术费中除材料费外,其他费用中也有1万余元可以减免,另外主刀医生自己拿2万元,就算了事。这样的结果能让患者家属接受吗?如何向医院主张权利,还受害的患者及家属一个公道!敬请诸位德高望重的律师先生给予解惑!真诚期待!患者家属福根呈上。安徽宁国女性患者钱某,还说病人可选择离家较近的小一点的医院维持治疗,这样的结果能让患者家属接受吗?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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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个医疗过错鉴定。

患者在面对医疗诉讼时,注意收集的证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尽快封存复制病历;


2、注意收集其他证据;


3、及时封存检验有疑问的输液、输血、注射、药物;


4、专业律师及时介入。

2019-05-20 13: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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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并不是住院才有的报销,吃药检查报不报销具体如下: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  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以下药品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2、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  
(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  
(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确定。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3、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报销涵盖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所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  
(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2)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  
(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4)膳食费;  
(5)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报销比例如何?  由于各地规定不同,以北京为例进行说明。  城镇居民报销比例:  新农合报销比例:  【备注】  
1、起付标准: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均为650元;  
2、报销比例: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支付比例按医院级别分别计算;  
3、支付限额: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大额互助资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共30万元。
2019-05-20 13: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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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计算标准及公式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2019-05-20 13: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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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诊疗当中,医生要主动告知患者病情和医疗措施。
如果医院实际未履行告知义务,这就损害到患者的知情权和诊疗权。如果患者不能独立从数据中获得正确信息,等于医院用数据将信息隐匿,使患者继续不知情和受控制。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要说明医疗风险,还要告知替代医疗方案供患者选择,实施前要征得对方的同意,这个同意还不是一般的口头同意就行了,得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时,也要告知其近亲属,而且要取得书面同意。
否则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了。
2019-05-20 13: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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