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拆迁房产分割权威的律师吗?我想咨询拆迁房产分配细节上的法律问题

更新时间:2019-06-16 13:35:57人浏览
问题描述:
有关于拆迁房产分割权威的律师吗?我想咨询拆迁房产分配细节上的法律问题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8506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规定:
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019-06-16 13:16:53
征地拆迁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7240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1、婚后拆迁分的房屋并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拆迁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分得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是拆迁的房子是夫或妻各一方的财产,那么拆迁分得的房子只属于夫或妻各一方。本案中女方户口在男方家不代表女方对于房子享有所有权。房子是属于父母的老房。
2、根据拆迁条例产权调换的规定,取得的安置房产权,是对婚前房产的补偿,或者说是前一物权的权利延伸,安置房是原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的转换形式。但是目前在对公民私有房屋拆迁时,拆迁部门会对被拆迁房给予现金形式或房产形式进行补偿,但补偿的房产可能会超出原房屋面积,对超出的面积如何认定的问题。应注意的,如果超出面积是对原住房的等值补偿,则该安置房完全是原房主的个人财产,如果超出面积要求的原房主购买,而其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不能全部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应视为双方对一方婚前房屋以共同财产使之增值,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在拆迁安置的产权证上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是婚前个人承租的公房,婚后获得的拆迁安置承租人的房产和补偿款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本案中拆迁后如果女方名下有一套,男方名下有两套,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即,登记为一人名下,则属于该个人的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2019-06-16 13:18:46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2409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公租房的拆迁补偿如何分配,  关于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主要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分割。在这个问题上,承租人在下列特殊情况,可以享有拆迁补偿多些:  
(一)可以酌情多分配的: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见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租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3、对公租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二)有两处以上公租房承租人的,其对各处被拆迁公租房的补偿款均有权主张分割。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离婚后公租房怎么判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夫妻离婚,受到最大伤害的是孩子。为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有一个稳定的居住环境,将公租房使用权判给带孩子的一方,合情合理。此外,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应判归女方抚养。  
2、男女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一方。什么是“过错”呢,一般来说主要是指由于谁的原因造成了夫妻离婚。在实践中,主要的情形是一方有婚外情,或有赌博等不良嗜好,或道德品质败坏等。  
5、参考公租房产权人(单位)的意见,决定判给男方或女方。  温馨提示:  
1、如果一方无权取得公租房使用权,那么也就不存在补偿问题。  
2、如果双方均有权取得公租房使用权,由于使用权最终只能判给一方,因此得房方应向未得房方进行适当补偿。
2019-06-16 13:31:51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4202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拆迁一般不会影响合同效力。并且,如果房屋已经纳入拆迁范围,房主一般也不会出售房屋,所以你提这问题一般都是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然后再遇到拆迁。
主流的观点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当事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系争房屋征收公告发布时间在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属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均无法预见的情况,也不属于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范围。
一方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2019-06-16 13:35:57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关于离婚的房产分割问题咨询
关于离婚的房产分割问题咨询
关于离婚的房产分割问题咨询-法律快车【客户咨询】我和老婆结婚后感情一直不好,现在她想离婚,房子是结婚后我父母买的,我们都没出一分钱,但装修钱是我们出的,请问如果
离婚房产
人浏览
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有效力吗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有效力吗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有效力。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
婚姻家庭
人浏览
离婚财产分割等问题寻求法律帮助
离婚财产分割等问题寻求法律帮助
案例:我和我老公2004年认识,2005年元旦办酒席,我老公帮我办好假户口薄(我的那一页)身份证号,地址都是正确,但改了年龄,本是85年,改成83年。再办假身份
离婚协议书
人浏览
财产分割的法律问题咨询
财产分割的法律问题咨询
1、大伯一直在外地而小姑也很少来探望奶奶爷爷,所以两位老人从1986年就和我的的父母在一起生活,93年爷爷去世后96年父母才迁到父亲单位的福利房但还是隔天就去探
离婚财产分割
人浏览
1、婚后拆迁分的房屋并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拆迁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分得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是拆迁的房子是夫或妻各一方的财产,那么拆迁分得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有哪些依据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有哪些依据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
婚姻家庭
次播放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1、婚后拆迁分的房屋并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拆迁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分得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是拆迁的房子是夫或妻各一方的财产,那么拆迁分得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协商解决此事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我认为写父母的名字再赠予比较好
全部1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老人财产分配官司受理后多长时间才能宣判
老人财产分配官司受理后多长时间才能宣判
受理老人财产分配官司后一般三至六个月宣判。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需要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宣判,若是有特殊情况导致延长了的,就可能会超过六个月;如
民事案由
人浏览
原先还迁房你没有投资,安置房你要给妈妈钱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相互协商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