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职职工死亡,单位不支付丧葬费可以吗?

更新时间:2019-06-30 12:09:28人浏览
问题描述:
天津在职职工死亡,单位不支付丧葬费可以吗?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1030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一 、丧葬补助费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死亡当月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

二、一次性抚恤金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为职工死亡当月工资20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为其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20个月的标准。

三、遗属生活补助费
职工有多名遗属时,全部遗属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之和,不得超过该职工生前月工资或月基本养老金。

五、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条件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条件,比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执行。具体是:

(一)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包括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上述规定范围中的人员,以死亡职工工资或养老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在职工死亡30日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子女及其配偶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三)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生活补助费: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四)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生活补助费。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生活补助费条件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生活补助费。
2019-06-30 11:47:01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6697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关于职工死亡丧葬费的问题,例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42号)规定: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关于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调整为:
(一)工作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二)离退休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退休费,即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三)退职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和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2019-06-30 11:51:31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8007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职工死亡丧葬费一般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关于伤葬费的具体赔偿数额,每年都会产生一些变化。这就需要当事人关注你所在地区的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

由于各地的政策有所不同,建议你进一步进行咨询,有购买商业保险需要到去相关保险平台进行咨询。

2019-06-30 12:09:28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在职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什么
在职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什么
在生活中,职工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受伤或者是死亡的现象并不少见。由此而引发的纠纷也是比较多的,一般单位会对其金属发放职工死亡抚恤金。那么在职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
工伤死亡赔偿
人浏览
一、丧葬补助费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死亡当月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怎么计算
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怎么计算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如下: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
劳动法
次播放
天津市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天津市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核心内容: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出台文件《关于调整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通知》。本文为你讲述天津市调整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工伤死亡
人浏览
职工因工死亡后,其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能否享受丧葬补助费?
职工因工死亡后,其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能否享受丧葬补助费?
职工死亡后,已不属于企业在职人员,其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时,不能享受丧葬补助费。
工伤死亡
人浏览
关于职工死亡丧葬费的问题,例如:《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工伤保险条例亲属扶恤金和一次性工亡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什么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什么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指职工在因工死亡的情况下,致使其亲属丧失了重要的生活来源。因此亲属可以根据规定的标准,获得工伤保险基金
工伤赔偿
次播放
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二)供养直系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1,职工缴纳社保后,在去世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由直系亲属取出,做为遗产进行分配。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标准由各地社保部门规定。2,相关规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必须支付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一般是2个月工资的丧葬费和 20个月工资的遗属抚恤。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需要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的是
需要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的是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税额的需要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实践中,市区的税率为7%,县城和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不在市,县城或县属镇的税率为1%。
税法
人浏览
怎样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
怎样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
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如下:90平方以下契税为1%;90平方~144平方以下契税为1.5%;144平方及以上契税为3%;房子性质为别墅或商业用途的、小区容积率小于2
税法
人浏览
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给离职员工多发工资,应首先与员工沟通,要求其退还。具体操作:1)核实多发金额及原因;2)与员工协商退还方式及期限;3)若员工不同意,考虑从后续工资中扣除或采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店面房要纳税吗
店面房要纳税吗
店面房要纳税。对于自用的店面房,通常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计算房产税;对于出租的店面房,通常按照租金收入计算房产税,从租计征的法定税率是12%。
税法
人浏览
工伤伤残赔偿根据伤残等级和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流程为:首先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然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计算赔偿金额。对于五级和六级伤残,可从工伤保险基金获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南京车辆购置税怎么算
南京车辆购置税怎么算
南京车辆购置税的计算是: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税率为10%,以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计税的价格为支付给经销商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税率1
税法
人浏览
可以向具体办案人员询问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租金发票的税率是多少
租金发票的税率是多少
租金发票的税率是:有形动产租赁税率17%,不动产租赁税率11%。房屋租赁属于不动产租赁,增值税税率是11%,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个人出租住房减
税法
人浏览
提前离职扣工资问题,应分情况处理:1.若劳动合同或双方协商有明确约定扣工资情况,则按约定执行;2.若无相关约定,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一是惠及范围“再扩大”,能够享受减征政策的乘用车排量限制从1.6升提高到2.0升;二是政策发力“更应时”,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均可享受减征政策
税法
人浏览
不可以续期但是可以补签。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先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受伤职工应当对是否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负举证责任,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即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据。维权提示:农民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按当地的政策执行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1、先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认定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3、根据鉴定的劳动能力等级核算赔偿数额,享受工伤保险待遇。4、与单位就赔偿问题进行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