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医院里面疗养,单位不承认他属于工伤,去哪里做工伤认定 需要什么材料?

更新时间:2018-07-24 19:36:26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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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在医院里面疗养,单位不承认他属于工伤,去哪里做工伤认定 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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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承认是工伤怎么办?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所以,若公司不承认工伤的,则应该自行证明员工的伤害不是工伤。如果单位不能举证证明的,就认定是工伤,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员工受伤:   
1、由公司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公司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公司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8、以下情形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2018-07-24 19: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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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2018-07-24 19: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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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哪些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能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况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可认定为工伤: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018-07-24 19: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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