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工伤事故中获得合理的赔偿?

更新时间:2023-10-30 20:48:07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铁板烧饭店工作,被铁板烫伤了。我的胳膊被烫伤了。老板带我去医院做了皮瓣手术。我住了20天。医院回来后,老板没有打电话,也没有提到赔偿。我去工伤局咨询。人们让我和老板谈判。怎么才能像老板提到的那样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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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赔偿什么时候找老板谈
1、认定为工伤后,再去申请伤残鉴定,伤残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就可以找老板谈工伤赔偿。和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一致后单位支付工伤赔偿金额即可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部门进行协调,单位支付员工工伤赔偿费用;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安排劳动仲裁裁决,要求单位赔偿;在仲裁后任然不支付的,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工伤认定范围是什么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2023-10-30 20: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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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先和老板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选择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工伤老板不赔偿,应当采取正当途径解决。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赔付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履行的,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鉴定流程有几个步骤
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
工伤认定申请既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人不同,申请的先后顺序也不同。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才可以提出。但是提出时间从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
2023-10-30 20: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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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受伤老板不谈赔偿的处理方法:若用人单位给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的,职工可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若单位未购买也不支付赔偿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023-10-30 20: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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