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用人单位不转正为理,工伤人员提前上班,再请工伤假行吗?

更新时间:2019-03-28 06:29:30人浏览
问题描述:
发生工伤,伤势没有完全恢复,用人单位不转正为理,工伤人员提前上班,在上班时环境对受伤部位产生刺激,再请工伤假行吗?发生工伤,用人单位不转正为理,工伤人员提前上班,再请工伤假行吗?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1761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19-03-28 06:02:29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5959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上班时间工伤认定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2019-03-28 06:06:30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8119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1、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2、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3、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2019-03-28 06:29:30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3269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看具体情况,可以申请工伤赔偿。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1](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19-03-28 06:21:29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何为工伤?
何为工伤?
工伤是职业伤害的简称,职业伤害包括工业事故伤亡和职业
工伤责任认定
人浏览
讨薪过程出事,不能认定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伤待遇及工伤赔偿
工伤待遇及工伤赔偿
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4、康复治疗费;辅助器械费;停工留职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
劳动法
次播放
企业职工 因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其工伤待遇如何确定?
企业职工 因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其工伤待遇如何确定?
职工因公出差期间或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司机执行公务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伤亡的,属于职工无责任或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应认定为工伤。工伤待遇按以下规定执行:(1)交
工伤保险待遇
人浏览
由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其工伤待遇如何执行?
由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其工伤待遇如何执行?
由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其工伤待遇如何执行?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交通事
执行范围
人浏览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发生工伤后劳动者应该怎么做
发生工伤后劳动者应该怎么做
根据法律规定,发生工伤后,劳动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
劳动法
人浏览
即构成交通事故,又是工伤事故,交通事故赔付完之后,与工伤待遇不重复的部分,还可以要求工伤赔偿。对于交通事故,首先,事故划分问题。事故责任由交警根据双方的过错以及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1、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具体赔偿标准要依据相关的鉴定结论来结算,建议委托律师参与谈判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已过工伤上认定申请期限,可以鉴定,提起人身损害赔偿。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需要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的是
需要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的是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税额的需要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实践中,市区的税率为7%,县城和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不在市,县城或县属镇的税率为1%。
税法
人浏览
怎样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
怎样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
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如下:90平方以下契税为1%;90平方~144平方以下契税为1.5%;144平方及以上契税为3%;房子性质为别墅或商业用途的、小区容积率小于2
税法
人浏览
最好去作个鉴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店面房要纳税吗
店面房要纳税吗
店面房要纳税。对于自用的店面房,通常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计算房产税;对于出租的店面房,通常按照租金收入计算房产税,从租计征的法定税率是12%。
税法
人浏览
你好,试用期工资按实际上岗时间支付,没约定工资的以公司的同岗位工资为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南京车辆购置税怎么算
南京车辆购置税怎么算
南京车辆购置税的计算是: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税率为10%,以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计税的价格为支付给经销商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税率1
税法
人浏览
租金发票的税率是多少
租金发票的税率是多少
租金发票的税率是:有形动产租赁税率17%,不动产租赁税率11%。房屋租赁属于不动产租赁,增值税税率是11%,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个人出租住房减
税法
人浏览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计算需分情况。1.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2.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需支付经济补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一是惠及范围“再扩大”,能够享受减征政策的乘用车排量限制从1.6升提高到2.0升;二是政策发力“更应时”,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均可享受减征政策
税法
人浏览
可以一次性结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暑假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付清工资。若不及时处理,用人单位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让律所负责处理这类案件的律师联系您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得看你是否和原单位保留劳动合同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团建活动而扣除工资是不合理的。 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参加非工作时间的团建活动,公司或学校不能因为员工不参加这些活动而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