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在天津工作,最近要报销生育保险,所以想咨询一下天津生育保险报销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一、时间:生育后1个月内上报报销资料,3个月左右进行报销报销;
二、节育手术费用(产生后及时送交相关票据和证明进行报销);
三、生育报销需要的资料:
1、填写《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表》;
2、生育费用发票—原件;
3、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
4、长期医嘱单(复印件);
5、临时医嘱单(复印件);
6、住院花费一日清单(复印件);
7、病历:初诊记录(复印件)、复诊记录(复印件)、分娩记录摘要(复印件)、有医师签名单页(复印件);
8、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9、结婚证(复印件);
10、诊断证明书存根(复印件);
11、生殖健康服务册首页(复印件)----准生证;
12、出生证(复印件); 附:
1、男职工配偶享受的,提供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和属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职工证明;
2、填报资料均需附上诊断证明(上环、取环、人流、宫外孕);
3、宫外孕还需附上门诊病历本(原件);
4、因急诊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还须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二)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
(三)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
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按以下标准实行定额结算:
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3000元;
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第九条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连续不间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其配偶属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人口、城镇无业人员或已参加生育保险但缴费不满12个月的(不含补缴),按《办法》第八条规定享受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50%的一次性生育医疗费补贴。其补贴标准如下:
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1500元;
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500元;
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150元;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200元。
夫妻双方均参加了生育保险,女方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由女方享受,男方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由男方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其配偶按其它政策规定已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未达到本实施细则规定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的,其差额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补足;已达到本实施细则规定补贴标准的,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第十条计划生育手术费价格标准按照省、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即:宫内施行放置节育器45元;宫内施行取出节育器46元;药物流产术127元(药物流产术不全施行清宫术增加47元);人工流产术85元(施行钳夹增加12元);中孕期引产366元[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引产增加50元];输精管结扎术150元;输卵管结扎术510元;输精管吻合术370元;输卵管吻合术400元。
一、时间:生育后1个月内上报报销资料,3个月左右进行报销报销;
二、节育手术费用(产生后及时送交相关票据和证明进行报销);
三、生育报销需要的资料:
1、填写《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表》;
2、生育费用发票—原件;
3、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
4、长期医嘱单(复印件);
5、临时医嘱单(复印件);
6、住院花费一日清单(复印件);
7、病历:初诊记录(复印件)、复诊记录(复印件)、分娩记录摘要(复印件)、有医师签名单页(复印件);
8、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9、结婚证(复印件);
10、诊断证明书存根(复印件);
11、生殖健康服务册首页(复印件)----准生证;
12、出生证(复印件); 附:
1、男职工配偶享受的,提供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和属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职工证明;
2、填报资料均需附上诊断证明(上环、取环、人流、宫外孕);
3、宫外孕还需附上门诊病历本(原件);
4、因急诊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还须提供急诊诊断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