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一直再拖…也没有欠劳动合同…这个如果从法律途径走怎么办要一直不给…过去了一次给我打了欠条…但欠条日期过了…还是一直再拖…也没有欠劳动合同…这个如果从法律途径走怎么办?我想问一下…我在宁夏在内蒙上了

更新时间:2019-03-02 09:19:21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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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宁夏在内蒙上了5个月的班还欠我8000元工资…一直要一直不给…过去了一次给我打了欠条…但欠条日期过了…还是一直再拖…也没有欠劳动合同…这个如果从法律途径走怎么办要一直不给…过去了一次给我打了欠条…但欠条日期过了…还是一直再拖…也没有欠劳动合同…这个如果从法律途径走怎么办?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在宁夏在内蒙上了5个月的班还欠我8000元工资…一直要一直不给…过去了一次给我打了欠条…但欠条日期过了…还是一直再拖…也没有欠劳动合同…这个如果从法律途径走怎么办!!还是一直再拖…也没有欠劳动合同…这个如果从法律途径走怎么办要一直不给…过去了一次给我打了欠条…但欠条日期过了…还是一直再拖…也没有欠劳动合同…这个如果从法律途径走怎么办?我想问一下…我在宁夏在内蒙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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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9-03-02 08:5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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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没有社会保险约定的劳动合同,并不会被认定为必然没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因缺少法定必备条款,是一份不完备的劳动合同,但已经具备的条款是成立且生效的;该书面劳动合同也是成立且生效的,缺少的必备条款可以协商补充,
也可以要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应仅指劳动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劳动合同缺少必备条款并不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因此并不能认定没有约定社会保险的劳动合同为无效。
2019-03-02 08: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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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打的欠条一般来说是具有法律效力,是有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六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该条款肯定了夫妻间借贷关系存在的可能性,并明确了认定夫妻间借贷关系成立的标准,即借贷款项发生的时间系婚后,贷款来源系夫妻共同财产和用途系从事一方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要件,婚内夫妻间的借款协议方成立并生效。
2019-03-02 09: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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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若因用人单位自身原因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就以上问题建议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19-03-02 09: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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