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进行登记是结婚必经的法定程序。
⑵进行登记是结婚唯一的法定程序。
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是严格执行婚姻法,保护婚姻关系的需要。
⑷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以提高当事人的法制观念 ,进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减少纠纷,维护安定团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两个人分手,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法院会综合各方面因素,以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为原则作出判决,从目前孩子还不到一岁的情况,和母亲共同生活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和可能法院会判给女方抚养,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
(一)、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四)、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五)、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六)、当事人持《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二、离婚登记的程序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