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房地产经销商购买房屋之后,请问房屋买卖交易税是什么,应该怎么缴纳?
1.房地产交易手续费:5元/平方米为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为11元/平方米。
2.房屋登记费:550元/本(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收取工本费)。
3.权证印花税:5元/本。
4.印花税:
0.05%。
5.契税:交易价(或评估价)×3%。卖家支付:
1.房地产交易手续费3元/平方米。
2.印花税:房屋产价的
0.05%。
3.个人所得税:据实征收为(转让收入-房产原值-合理费用)×20%,核定征收为转让收入×
7.5%×20%。
4.营业税及附加税:可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为(转让收入-上手发票价)×
5.5%。不能提供上手发票的,为转让收入×
5.5%。税费为差额的
5.56%。
5.土地出让金契税:按本次征收土地出让金价款的3%征收。谢谢
现实生活中,没有取得房产证,要求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表现为:没有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房屋转让,实践中主要是期房转让;卖方购买了预售商品房后,在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情况下将房屋出售,后来又因为房价上涨要求毁约,请求按照国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卖方在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之前,虽不能享有房屋所有权,但享有买卖合同上的债权;而债权转让是我国《合同法》赋予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之一,没有理由不允许当事人转让自己的合同权利。
因此,卖方将期房再予转让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所以,在实践中买卖双方可采用下列两种方式来处理未取得所有权证的房屋转让问题:
第一种处理方式是在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附合同生效的条件,即告知买方签订买卖合同时尚未取得小产证,待卖方取得房地产权证后及时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
《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但是,如果卖方恶意不办理房地产权证并主张与买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时,根据《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
所以,买方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赔偿违约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种处理方式是买卖双方先签署购买房屋的意向协议书,约定待卖方房地产权证办理完毕后,双方再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以及办理过户手续。
由于期房转让限制颇多、变数不定,建议双方在买卖合同或者意向协议书中增加违约责任条款,提高违约金金额,加大违约成本,限制恶意违约,以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税替代营业税后,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税;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税。而且即便税率相同,由于税计算方法不同,计税依据需转化为不含税价,实际税负还会更低。
2、卖房人应缴纳税费。印花税:房款的
0.05%;交易费:3元/平方米;营业税:全额的
5.5%(房产证未满5年的);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3、买房人应缴纳税费。契税:房款的
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印花税:房款的
0.05% 印花税怎么算;交易费:3元/平方米;测绘费:
1.36元/平方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