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给朋友在投资公司担保3万元??期限是15天??每天利息是90元??但是从担保合同签完到现在已经过了8个月??投资公司的人给我打电话??说我担保的贷款没有还??我应该咋办????

更新时间:2019-03-02 08:42:57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是给朋友在投资公司担保3万元??期限是15天??每天利息是90元??但是从担保合同签完到现在已经过了8个月??投资公司的人给我打电话??说我担保的贷款没有还??我应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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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借贷利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同时,利息不得计入本金计算复利,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利滚利”、“驴打滚”,超出部分的利息和复利不受法律保护。
因此,借款双方协商的利率不但要合理更要合法,所以利息超过多少不受法律保护呢,上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已经给了明确的回答: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
2019-03-02 08: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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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有约定的从约定,但不得短于或等于主债务期限,也不得超过主债务到期后的二年;无约定的,为主债务到期后的六个月。
2、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就是保证人的保证期限。最高法院《担保法解释》第32条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3、《担保法》第25条第1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4、第26条第1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019-03-02 08: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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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如果债务人人死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继承人承担债务,也可以要求连带担保的保证人承担债务。
2019-03-02 08: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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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范本
  ________集团_________电信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担保人_________,就被担保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使用乙方个人住宅电话(业务登记单受理编号:_________)提供担保签订如下合同:
  
一、担保人自愿为甲方使用乙方固定电话所承担交费义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担保人应为乙方的固定电话机主,并无欠费记录的_________(地区)居民。
  
三、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为:
  
(一)甲方使用固定电话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违约金。
  
(二)乙方与甲方因割接改号、换号、移机、增加服务功能,甲方自身更名对本合同予以变更等事由,担保人仍然依照本合同履行担保责任。
  
四、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服务并交纳全部费用后终止。
  
五、若甲方使用乙方的固定电话发生欠费,乙方有权要求担保人支付,并将欠费计入担保人的固定电话费用中。若甲方和担保人均不履行交费义务的,乙方有权对担保人采取停机、撤机以及其他追缴措施。
  
六、在担保期间担保人不得擅自单方撤销担保;担保人若撤销担保,须与甲方一同持本合同到乙方营业厅交清费用并办理撤机手续。
  
七、若担保人的固定电话发生机主变更或撤机等业务变更时,甲方应重新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乙方将对甲方按撤机处理。
  
八、若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固定电话发生欠费,甲方应重新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乙方将对甲方按撤机处理。
  
九、担保人承诺在本合同下面所填写个人资料真实无误。如资料有误,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电话停机。
  
十、本合同为前述编号的业务登记单及甲乙双方签订《固定电话后付费业务服务协议》的从属协议。
  
十一、本合同自担保人、乙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由担保人填写:
  担保人资料
  姓名_________
  固定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
  发证日期_________
  证件有效期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被担保人资料
  姓名_________
  固定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
  发证日期_________
  证件有效期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担保人(盖章或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19-03-02 08: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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