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纠纷对方胜诉,法院没有给执行异义裁定书的情况下直接强制执行违反法定程序吗?剥夺复议的权利违法吗
更新时间:2019-03-05 17:08:55人浏览
问题描述: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12208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强制执行是法院的司法行为,法律对法院的强制执行有着严格的要求。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法院可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以下几类: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据行政法规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决定。
凡不在前述列举范围内的法律文书,法院都无权介入执行。因此该协议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
凡不在前述列举范围内的法律文书,法院都无权介入执行。因此该协议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
2019-03-05 16:42:02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14621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在刑事诉讼中,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2019-03-05 16:48:46
咨询我
已帮助17356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所作出的所有裁定,都叫执行裁定书。
如裁定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裁定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驳回案外人对执行提出的异议等等。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如裁定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裁定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驳回案外人对执行提出的异议等等。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2019-03-05 16:58:01
咨询我
综合法律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15072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法院已经判决了但被告一直不执行最佳答案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按照法定程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可以直接申请中院执行,不行就上 访。
找电视台是最快的解决途径,但是有时候电视台也有些潜规则之类的东西。
至于对方将财产转移,你可以行使合同法上赋予债权人的撤销权,期限为自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的一年。
该权利的行使必须通过诉讼方式,也就是说,你要增加诉讼请求,要求撤销其转移财产的行为。但注意,假如法院支持了你的请求,交易被撤销,那么也不意味着财产会到你的名下,你还得申请保全,然后通过执行拿到财产。
如果要申请撤销,你得证明对方是以无偿或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转让的财产,否则法院不会支持你。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按照法定程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可以直接申请中院执行,不行就上 访。
找电视台是最快的解决途径,但是有时候电视台也有些潜规则之类的东西。
至于对方将财产转移,你可以行使合同法上赋予债权人的撤销权,期限为自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的一年。
该权利的行使必须通过诉讼方式,也就是说,你要增加诉讼请求,要求撤销其转移财产的行为。但注意,假如法院支持了你的请求,交易被撤销,那么也不意味着财产会到你的名下,你还得申请保全,然后通过执行拿到财产。
如果要申请撤销,你得证明对方是以无偿或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转让的财产,否则法院不会支持你。
2019-03-05 17:08:55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有强制执行权的法院还应受理强制执行吗
案情:弋阳县六户农民在乐江线67公里处距公路4米、9米不等的地方建住宅,2005年4月25日,弋阳县公路管理局进行了调查取证,2006年1月1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
执行案例
人浏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一)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不包括人民法院的调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超出法律规定 法院裁定不予强制执行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原告依据公证处出具的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法院以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超出法律规定为由,裁定不
民事诉讼法动态
人浏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刑事判决后,具体由哪个机关执行,要看是作出什么判决,就是说,要根据判决结果确定执行机关。如果是死刑,和财产刑,由法院执行;有期徒刑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可以提异议,但是不可以诉讼。法院审查文书确有错误的,裁定不予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在刑事诉讼中,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1)申请执行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对裁定不服可以起诉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请详细介绍一下案情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提供财产证据,可以恢复执行的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法人变更银行是否需要变更
本文详细解答了关于法人变更时是否需要变更银行的问题,提供了法人变更的流程步骤,并分析了法人变更的原因。如果你对法人的变更手续有疑问,不妨继续阅读本文,了解更多关
公司法人变更
人浏览
不可以。但再审后,如再审属于一审,你可以上诉。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自留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一般不能收回。但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连续二年未使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车祸对方不赔误工费怎么办
车祸对方不赔误工费的处理方法包括进行协商、申请第三方进行调解或者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车祸误工的天数一般是根据医疗机构意见或者是鉴定机构鉴定意见来进行确定的,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
人浏览
你好,需根据自身房屋的实际侵害状况以及当地主管部门的具体政策规定来定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建议积极协商处理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分居期间可以谈恋爱吗,分居期间的财产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主要探讨了离婚分居期间是否可以谈恋爱以及分居期间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通过这些讨论,我们可以更全面地了解离婚分居期间的各种法律问题。
分居纠纷
人浏览
婚后按揭买房只写一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婚后按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婚后按揭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婚后按揭购房共同债务如何处理?婚前购房产权归属又该如何界定?本文为你一一解答。跟随法律小助手法律快车的脚步,了解更多法律
夫妻共同财产
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