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个拆迁户。我家房屋拆迁后,政府只征用很少的部分,请问剩余的宅基地和自留地的归属权

更新时间:2019-01-01 05:45:02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一个拆迁户。我家房屋拆迁后,政府只征用很少的部分,请问剩余的宅基地和自留地的归属权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6091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否分开补偿,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否分开补偿,主要内容如下: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  还有就是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的标的是物产所有权,包含了你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在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上应该是一栏一栏非常细非常清楚的,这个你可以向征地方要来看看。这项补偿一般就只有一种补偿方式了,就是货币补偿。  
3、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4、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2019-01-01 05:31:48
征地拆迁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3841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现在不叫房屋拆迁了,叫房屋征收与补偿了。如果出现纠纷,可以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七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条款采取举报(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向有权受理的行政机关)、行政诉讼(向法院)等方式。
2019-01-01 05:38:53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4244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2019-01-01 05:45:02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7303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第十八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村集体依法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三)户口已迁出本村且已不居住的宅基地; 第十九条 应收回的宅基地有地面附着物的,村集体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对拒不交回的,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有偿使用费标准为每平方米每年1—5元,但是,影响村庄规划实施的,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应当依法拆除,腾出宅基地。 由于历史或规划原因超过法定宅基地面积标准的旧宅基地及占用的村内空闲地暂不能收回的,也可实行宅田挂钩的办法扣减相应的承包田。 第二十条 对收回的宅基地,村民委员会应依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2019-01-01 05:42:15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如何进行安置补偿?
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如何进行安置补偿?
前款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房屋拆迁程序
人浏览
征地常常会涉及拆迁补偿,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征用补偿新标准
土地征用补偿新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
房地产
人浏览
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问答
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问答
1.市政府对征用集体土地拆迁是否有了新的政策规定?市政府颁布了《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沪府发[2002]13号),(简称“13号文”
房屋拆迁程序
人浏览
石家庄房屋拆迁土地征用文件汇编
石家庄房屋拆迁土地征用文件汇编
目录文件一:石家庄市铁路建设工程征地拆迁暂行办法文件二: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文件三:石家庄市滹沱河综合整治征地拆迁办法文件四:
征地申请
人浏览
房屋拆迁补偿款可以继承。如果拆迁前房子的产权人已经死亡:补偿款和安置房成为遗产,可以用于继承。但如果拆迁前房子的产权人还在世:不能继承,补偿款和安置房都属于原产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村建设用地可以确权吗
农村建设用地可以确权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建设用地可以确权,因为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可以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
房地产
人浏览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的具体问题是什么?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拆迁原则上不能降低老百姓的原有生活水平。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老人财产分配官司受理后多长时间才能宣判
老人财产分配官司受理后多长时间才能宣判
受理老人财产分配官司后一般三至六个月宣判。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需要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宣判,若是有特殊情况导致延长了的,就可能会超过六个月;如
民事案由
人浏览
如果为合法征地,应当由省级以上政府审批,政府在审批时同时批复土地征用方案,批文下达后,县级政府应当根据土地征用方案制订征地补偿标准,政府应当公示该标准,被征地人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请问是什么案件呢?一般来说案件没有结案是无法知道案情的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违建拆迁无赔偿。处理方式:1.责令停止建设,避免进一步违法;2.限期改正,消除对规划影响;3.无法改正则拆除,可能面临罚款或没收。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方式。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果是私自卖掉的土地,你可以去申请拿回来的,但是这个土地的所有权要看是谁,如果是属于你们全家人的或者属于你的是可以拿回来,否则属于父亲自己本人的,他是可以有权利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具体什么案件。可以详细沟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这个需要对具体情况加以分析。
全部9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需要依据拆迁协议、拆迁公告和被拆迁房屋产权等情况来确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需要依据拆迁协议、拆迁公告和被拆迁房屋产权等情况来确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果您认为拆迁方的评估报告不合理,您有权在收到评估结果后的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在申请中,您应详细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并附上相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