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给朋友钱十万块钱,他还不起,但担保人是公务员,起诉后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更新时间:2019-02-28 09:10:00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借给朋友钱十万块钱,他还不起,但担保人是公务员,起诉后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债权债务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1155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对于已经抵押的房子,在向法院起诉时是否还要申请财产保全,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原告本身就是该房屋的抵押权人,因在抵押权存续期间,该房屋的产权人(即被告或债务人)无法将该房屋进行买卖、过户等,起到了与法院保全相同的效力,原告无需再向法院申请保全该房屋。
2、如果原告不是抵押权人的,则被告有可能在诉讼中解除该房屋的抵押并将该房屋出卖,从而达到转移财产的目的,影响原告胜诉后的执行。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被告的房屋已经设定了抵押,但原告仍应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则法院来查封房屋产权,以防止被告转移财产。
2019-02-28 08:41:57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5545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债务人未经担保人同意而转移债务的,担保人是否还要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法》第二十三条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二十四条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债权债务人之间未经担保人同意而转移债务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一般情况下,第三人提供担保财产一般是基于其与债务人之间的特殊信任关系或者对债务的资产、信誉有所了解。所以,在担保中,一旦未经担保人同意,债务人擅自转移债务的,将给担保人带来较大风险,因为提供担保财产的第三人以对新债务人可能一无所知。设立担保物权虽然主要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但是也要照顾到担保人的利益,特别是当担保人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如何平衡担保人、担保物权人和债务人三者的利益就很重要。《物权法》第175条对债权人的权利行使进行了限制,明确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这种限制不但是对担保人的保护,同时也是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本规定较好地平衡了担保人、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利益。正确理解物权法的这一规定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该规定只适用于第三人提供担保财产的情况。如果担保财产是债务人自己提供的,除非债权人明确放弃担保物权或者债务的受让人明确表示愿意代为提供新的担保,否则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债务的行为并不意味着债务人担保责任的免除。  
(二)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债务必须要经提供担保财产的第三人的书面同意,如果不是书面形式,视为不存在担保人的同意。根据《合同法》第11条的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电文(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三)物权法规定的债务转移不但包括债务人将债务全部转移给他人,也包括将部分债务转移给他人。债权人许可债务人部分转移的,原债务并不退出债务关系,只是其所应承担的债务额发生减少,新债务人与原债务人共同向债权人承担债务。部分转移债务的也必须经担保人同意,否则担保人对转移出去的部分债务不承担担保责任。  
(四)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移债务的,可以免除担保人的全部担保责任。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移部分债务的,可以免除担保人部分的担保责任,担保人不得要求免除全部担保责任。这就是物权中“不承担相应担保责任”的正确内涵。
2019-02-28 08:46:24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0125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担保有一般责任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类型,您必须确认您承担的是哪一种保证责任。一般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具有先诉抗辩权,可以要求债权人先起诉债务人,只有在债务人已经清偿但是实在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担保人就剩余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承担任意比例的债务,或者要求担保人承担全部的债务。
2019-02-28 09:03:15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7532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正常情况下,保证人是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才会行使追偿权,向债务人提起诉讼,但是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债权人不主张权利时,此时虽然债权人也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但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并未免除,一旦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即可能承担保证责任,而如果此时债务人已无财产可供履行,则保证人的合法权益必将受到侵害。因此在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债权人不主张权利时,应当赋予保证人提起诉讼的权利
2019-02-28 09:10:00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债务人不还款,担保人负什么样的责任?
债务人不还款,担保人负什么样的责任?
债务人不还款,担保人负什么样的责任?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来理解,“通知”的履行主体是债权人,受让人并没有义务履行通知义务,但是,债权人是否履行通知义务却直接关系到受
债权担保
人浏览
需要看是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等情况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网贷欠款多少可以起诉
网贷欠款多少可以起诉
欠款属于民事纠纷,对欠款数额法律上没有最低额限制,因此网贷欠款多少都可以起诉。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内,可直接向债务人住所地
债权债务
次播放
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要永远背负这个债务吗?
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要永远背负这个债务吗?
问:如果借款人不还钱,是不是担保人就要永远背负着个债务?如果借款人死亡,担保人还用还钱吗?律师答疑:正常来说,担保人就是在借款人不还债的情况下承担责任,担保人偿
债权担保
人浏览
贷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有什么责任?
贷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有什么责任?
李先生反映,两年前他们学校的一名老师要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子,找他和其他4位老师做了担保人。然而事后该贷款人并未买房子,而是拿贷款到外地去做生意了,并且生意亏了本。
担保法案例
人浏览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民间借贷强制执行后果是什么
民间借贷强制执行后果是什么
民间借贷强制执行后果如下:1、如果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强制执行你的房产、汽车等财产,会被拘留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
债权债务
次播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保证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证;(二)连带责任保证。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担保有一般责任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类型,您必须确认您承担的是哪一种保证责任。一般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具有先诉抗辩权,可以要求债权人先起诉债务人,只有在债务人已经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对于已经抵押的房子,在向法院起诉时是否还要申请财产保全,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如果原告本身就是该房屋的抵押权人,因在抵押权存续期间,该房屋的产权人(即被告或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属于欠债还钱的民事责任,不用坐牢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呀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呀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三年。该诉讼时效一般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进行工程债务诉讼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
债权债务
人浏览
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责任担保?三方在借条上有没有注明?另外还款期限到了吗?就保证期间约定清楚了吗?
全部6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什么是遗产债务
什么是遗产债务
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还没有清偿的税款、债务。主要包括: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3、被继承人因侵
债权债务
人浏览
你好 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全部7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针对车辆被朋友开走不归还的情况,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1.协商解决,与朋友沟通尽快归还;2.报警处理,如涉嫌盗窃,由警方介入调查;3.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车辆并赔偿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吗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吗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种类之债是指,以不特定而可特定的物为标的的债。买卖、消费借贷等合同大多以不特定物为标的物,如合同中约定由债务人向债权人交付某品牌、规格的
债权债务
人浏览
你好;具体遇到什么事情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遗产债务的范围与认定标准有哪些
遗产债务的范围与认定标准有哪些
遗产债务是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应当偿还的债务。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不偿还。具体如下:1、税款包括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等
债权债务
人浏览
没有用,公安机关主要是负责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的。欠款不还属于民事债务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来解决。欠款不还,不属于警察管理范围,警察不能处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吗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吗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但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影响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债权债务
人浏览
男女谈恋爱期间男方给女方的钱,分手后不一定要返还:1、如果是赠与,赠与成立后是不用返还的,不返还不违法。2、如果是彩礼性质的附条件赠与,应该返还。法律依据:《中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去世后债务需要妻子和子女承担吗
去世后债务需要妻子和子女承担吗
去世后,继承了遗产的妻子和子女需要承担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另一方应当偿还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之前,应当在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债权债务
人浏览
这种事情,律师是无法评估的。
全部8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具体见面聊吧什么情况啊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一般还需要提供转账记录。
全部8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这种事情建议协商解决。
全部6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