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向公司提出辞职,这样合理吗?公司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9-02-21 21:08:18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2016年11月孩子出生,在2016年11月到2017年2月这四个月里公司每个月给我发放我最低的工资,但2017年3月后期我一直找不到人带孩子,所以向公司提出辞职,由于本人在公司工作7年,一直勤勤恳恳的,所以老板不批准我离职,到2017年5月份实在没有办法,本人亲自回公司提出了书面辞呈,但问题来了,社保局给我的津贴,公司以付我基本工资和购买社保的费用超出社保给出的生育津贴的费用,而且公司还要我垫付4,5月的全额社保费,这样合理吗?而且我跟公司的合同到2017年5月份的,公司这样的做法合理吗所以向公司提出辞职,这样合理吗?公司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7643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的工资中代扣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保费用,这是合法的。法律依据: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2019-02-21 20:41:49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5354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支付三倍工资。三倍工资的计算标准应当以劳动者实际工资作为基数计算。按当地市级最低基本工资计算是违法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9-02-21 20:48:14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5720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职工在按规定领取生育津贴期间,企业不再发放产假工资;超过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发放。职工如果没有达到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仍由企业发放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
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
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2019-02-21 20:57:45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7581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员工发生工伤时,由社保支付医疗费等,用人单位则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
通常要经过工伤认定、工伤费用报销、伤残鉴定等程序。
工伤认定时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单,提供首诊诊断证明、工伤员工身份证等材料,建议到当地工伤部门领取申请单及一应材料说明。
工伤医疗过程中,请工伤员工向医疗机构说明是工伤,医院用药的时候会注意,此时注意不要划社保卡,走手工报销流程,先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再进行工伤报销。
一般工伤报销是100%的。
当然这仅是医疗费用,公司在停工留薪期要照常支付员工工资。如果伤残定级,在解除(有些伤残情况公司不能主动解除)或终止时还要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基金除支付医疗费用外,还要支付伤残补助和伤残医疗补助金。
2019-02-21 21:08:18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借款违约金多少合法
借款违约金多少合法
包括借款行为在内,法律都没有具体规定违约金的范围,也无法统一规定。因此,很难说清借款违约金多少才合法。实践中,对于过高的
合同纠纷
次播放
劳动者可以辞职,并可主张三个月的双倍工资。用人单位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已是非法用工,劳动者可以辞职,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的工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用人单位这样辞退员工是否合理?
用人单位这样辞退员工是否合理?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后,可以
解雇裁员
人浏览
员工辞职流程: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2、按照离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是合理新制,还是变相扣薪?
是合理新制,还是变相扣薪?
案例回放小李在一家合资公司上班,一直以来,工作十分卖力,钱拿得也不少。今年还没有年底,业务指标已经全面完成,小李轻轻松松的休了一个长假,岂料,休假回来,突然接到
工资福利
人浏览
工伤后离职手续的办理,当事人可以提前向单位申请离职,也可以与单位协商,如果单位有违法的,可以直接离职。如果单位故意刁难,可以去劳动局申诉。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这样的开除员工合法吗?
这样的开除员工合法吗?
问:我们是证券营业部的普通员工,因为营业部总经理出现经济问题,失踪了,现分公司对我们大部分在职员工作出处理:开除.理由是违反国家法律和公司规定(没有指出哪条法律
解雇辞退
人浏览
如果职工在年休假内上班的话,单位是需要支付补偿的,一般,就是工资的三倍。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的工资中代扣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保费用,这是合法的。法律依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建筑公司挂靠合法吗
建筑公司挂靠合法吗
建筑公司挂靠不合法。建筑公司挂靠需要承担以下责任:1、挂靠经营关系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自己的名义或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签订的承
公司企业
人浏览
申请劳动仲裁并不意味着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某个劳动争议事项,如拖欠工资、不付加班费等,但在仲裁过程中你仍要继续上班工作。一旦仲裁裁定单位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不合规要赔偿吗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不合规要赔偿吗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不合规的,要赔偿。如果企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仍未与劳动者订立合同的,劳动者可要求每月双倍公司的赔偿,
劳动纠纷
人浏览
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第一,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你工资的,除非你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财产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规定试用期一个月合法吗
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规定试用期一个月合法吗
没签劳动合同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约定一个月的试用期是合法的。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
劳动纠纷
人浏览
辞职了,这个时候请注意:在原单位有购买社保的注意了,一定要及时处理自己的社保辞职后社保处理方式:1、要是辞职后有新单位接收滴话,可以由新单位继续缴纳社保;2、找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试用期延长补充协议是否合法有效
试用期延长补充协议是否合法有效
试用期延长补充协议是无效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
劳动纠纷
人浏览
试用期怀孕公司能辞退吗
试用期怀孕公司能辞退吗
怀孕的女职工在试用期被公司辞退的情况下,如果是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是
劳动纠纷
次播放
工伤期间被公司解聘,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上市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合法?
上市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合法?
核心提示:企业会计折旧年限比税法最低折旧年限长,所计提的折旧少,可以作纳税调减。但其会计处理方法应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并且一经确认调整,不得变更,同时应
工商税务
人浏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