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母亲写信给校长是否算名誉损害,并没有辱骂言语。请问这个算我们损害名誉吗?

更新时间:2019-05-12 13:16:51人浏览
问题描述:
您好王律师,之前有一对夫妻住我父母的房子,违约扣半个月违约金而泄恨破坏房屋内财物(合同约定违约扣一个月),法院已判部分赔偿。之前问这对夫妻破坏的事情均不理不睬,我母亲就写信去女的学校请校长帮忙问下下水道塞了什么,并且在信中陈述了他们破坏房子的行为,以及说这个老师不配为人师表,并问是否脑子有病,如果有病可以原谅。现在这对夫妻拿着这个信一人起诉一份,起诉我父亲损害他们名誉,要求登报道歉,一人赔5000块,请问我母亲写信给校长是否算名誉损害,信中都是陈述事实,并没有辱骂言语。另外,最近发现大众点评该学校点评中有辱骂这个老师的言语,不是我父母发的,可能是我告诉朋友朋友发的,但是我确实不知道是谁,他们现在发现这个又要告,请问这个算我们损害名誉吗?非常感谢回复请问我母亲写信给校长是否算名誉损害,并没有辱骂言语。请问这个算我们损害名誉吗?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8515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你好,关于电视台侵犯名誉权的司法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六条规定:“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开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作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其报道失实,或者前述文书和职权行为已公开纠正而拒绝更正报道,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按《解释》的规定,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的职权行为所作的报道不构成侵害名誉权,还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报道的根据必须是国家机关公开的文书和公开的职权行为,如果不是公开的,不在此列。W市公安局所进行的侦查活动是公开的职权行为。
2.报道必须客观准确。“客观”是指公正,不偏向任何一方。“准确”是指报道与文书、职权行为的内容一致,不失实、不歪曲,不添枝加叶。1999年7月8日,新闻出版署发布的《报刊刊载虚假、失实报道处理办法》规定:“报纸、期刊刊载虚假、失实报道和纪实作品,致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有权要求更正或者答辩,有关出版单位应当在其出版的报刊、期刊上予以发表;拒绝发表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谓答辩权,是指新闻单位发表的批评、评论内容发生错误,损害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陈述理由或者根据,予以辩驳,要求新闻单位予以纠正的权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求更正或者答辩,这是当事人的权利;新闻单位发表更正或者答辩,这是新闻单位的义务。即使当事人未提出更正或答辩的要求,新闻单上也应主动履行义务,自行予以更正。国家机关的职权行为有错误纠正后,新闻单位也应当依此予以更正报道,如不予更正报道,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19-05-12 12:51:28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6145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可收集相关的诉讼证据直接去申请诉讼啊。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属于损害名誉罪。 损害名誉罪内容:   
一、我国《刑法》中有对贬低、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行为规定的罪名,即侮辱罪和诽谤罪。但前者是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进行,后者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但认定两者罪的关键之处是情节达到严重的标准。反之不认为构成罪。   
二、不构成罪的,可以民事侵权起诉侵权人。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如果造成财产人身损失的,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对精神造成一定损害的,可以要求其进行精神赔偿。
2019-05-12 12:53:29
人格尊严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4705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学校是凭学生入学时的报到证给学生建立学籍的,一般情况下,学生的报到证只保留一个月。学籍是一名学生在校进行学习的证明,如果学籍出现问题或遗失,补办起来就会相当麻烦,学生也将因此无法正常参加考试和升学。
由学生或家长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经转出、转入学校验证转学条件并盖章后,凭转学联系单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区教育考试中心复核,经考试中心核准后,开具两联转学通知单,一联交转出学校留存,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证明并提供相关材料,另一联随转学证明和相关材料交转入学校。
转出学校收到教育考试中心开出的转学通知单后,出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生成长记录册、健康卡、预防接种卡和学籍卡复印件(原件留存)等。(地区不同整个程序可能会有少许出入,以当地教育部门规定为准)
这样整个程序走完,孩子的学籍就顺利完成交接。
2019-05-12 13:16:51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7301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名誉损害,如果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采用各种方式恶意诋毁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给他人造成一定的后果,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019-05-12 13:08:11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损害他人名誉咋赔偿?
损害他人名誉咋赔偿?
如果有人到处败坏你的名声,因此而影响到你的生活与工作,是否可以起诉他呢?周女士被人到处宣扬生活不检点,甚至遭人怀疑是小偷,这让周女士心理受到很大打击,周女士的工
民法动态
人浏览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侮辱短信可以报警吗
侮辱短信可以报警吗
当事人在收到侮辱短信时可以报警,但需要收集好证据,以便警方侦查。在收集证据方面是比较困难的,要有充足的准备,以及需要专业
刑事辩护
次播放
侵害他人名誉权精神损害的计算
侵害他人名誉权精神损害的计算
2002年12月14日上午,方英对社长毛军讲:自己与陈芳之间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毛军听后于当日下午酒后找陈芳之夫谈及此事,陈芳得知后?...
名誉权
人浏览
诋毁死者名誉是否构成侵权?
诋毁死者名誉是否构成侵权?
在缺乏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凭空捏造事实并到处宣扬,损害死者名誉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辱骂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相
名誉权
人浏览
名誉侵权的形式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人身损害定残后护理费如何支付
人身损害定残后护理费如何支付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如果雇佣了护工护理,则以雇佣护工所实际支出作为计算标准。如果是受害
损害赔偿
次播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零九条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若受到侵害,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学校是凭学生入学时的报到证给学生建立学籍的,一般情况下,学生的报到证只保留一个月。学籍是一名学生在校进行学习的证明,如果学籍出现问题或遗失,补办起来就会相当麻烦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固定证据,起诉维权,属于侵犯名誉权,需要帮助加我微信手机同号肖升东律师。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户口本分户和不分户有什么区别
户口本分户和不分户有什么区别
户口本分户和不分户的区别:户口本不分户,子女无法享受补贴,不需要缴纳费用。户口本分户后,家庭的土地会重新进行划分,子女无法继承父母的土地;父母子女有两个宅基地,
民法
人浏览
可以诉讼维权。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16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6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6岁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承担刑事责任,刑事的责任年龄是16周岁。民事方面,自己有工作收入的,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民事责任;尚在学习的,属于限制民事
民法
人浏览
可以起诉对方。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什么情况可以强制迁出户口
什么情况可以强制迁出户口
强制迁出户口的情况:离婚后房子已经明确的判属归于其中的一方,另外一方就是不迁出户口,可以强制迁出。房子因为买卖或者是继承发生了产权上面的变化,现在产权的拥有者可
民法
人浏览
沈抚新区户口归哪管
沈抚新区户口归哪管
沈抚新区户口归沈抚新区派出所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
民法
人浏览
户口消了身份证还能用吗
户口消了身份证还能用吗
户口消了身份证不能用。户口被注销后,原身份证均已失去法律效力。不管什么原因导致户口被注销,按规定身份证均应由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将身份证收回。
民法
人浏览
怎么查户口所在地
怎么查户口所在地
查户口所在地的办法:查询自己户口可以到现居住地派出所查询,携带上身份证到户籍科查询,公民身份信息属保密范围,互联网上个人无法查询。个人户口本和身份证上有相关记录
民法
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