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明),个体经营者要提供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
2、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单身证明);
3、外地、外籍或单身,要由有本地户口的人做担保;
4、借款人及配偶收入和财产证明;
5、购房合同和首付款收据;
6、财产共有人抵押承诺书;
7、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审批表。
商业贷款买房不仅可以买一手的新的商品房,也可以购买二手房屋。商业贷款买房的条件如下:
1、贷款对象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对首付款的要求,银行间有些许差异。
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7、提出借款申请时,在银行有不低于购买住房所需资金的20%的二手房按揭贷款,若已作购房预付款支付给售房单位的,则需提供付贷收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一、购房贷款的基本条件
1、借款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保障按月还款的经济来源(根据人民银行规定,月还贷款支出不得高于其家庭收入的50%)。
二、贷款申请程序
1、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共同持有效身份证件向建行厦门分行城建支行提出借款申请,填写借款申请表。
2、向建行报送下列证明材料:
(1)借款申请人(如已婚,含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二份,户口簿首页、户口页复印件一份、婚姻证明完整复印件一份。
(2)借款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原件(按建行格式)一份(已婚者加送其配偶的收入证明);个体经营的业主,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近三个月纳税证明一份。
(3)购房合同、房号单等相关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其中一份自留)。
(4)首付款现金缴款单复印件一份
(5)购房人名下建行卡复印件一份
3、如需公积金贷款,还需报送下列证明材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近一年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对账单及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单一份(持身份证到缴交银行打印)
(2)申请人借款时的年龄加上借款期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申请公积金贷款须提供近2年公积金缴交对账单。但申请人借款时的年龄加上借款期限不得超过65岁(男)、60岁(女)。
(3)借款申请人单身或单方收入、配偶一方不在本市工作或户口不在本市,申请人或配偶申请人借款时的年龄加上借款期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提供第三方保证担保。
(4)以个人名义提供第三方担保的,保证人须厦门户口、厦门收入,年龄加贷款期限不超过60岁(男)、55(女)保证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经济收入证明原件一份。
三、公积金贷款额度
(1)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申请前12个月夫妻双方公积金缴交额×60(单人月缴交额不低于
115.2元)
(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所购房产总价的80%(以银行审定为准),目前最高不超过60万元;若夫妻仅单方正常缴交公积金,最高额度为3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