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今天突然提出离职,请问我可以扣他多少工资才合理呢,我们是每月15发上个月工资!
更新时间:2018-11-25 14:53:46人浏览
问题描述:
员工今天突然提出离职,然后就直接走了,工作交接都没做,请问我可以扣他多少工资才合理呢,我们是每月15发上个月工资!!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10314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018-11-25 14:41:53
咨询我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11568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除非是因为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导致你辞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018-11-25 14:50:00
咨询我
已帮助18182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18-11-25 14:53:46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单位不发最后一个月工资,离职员工怎么办
过完春节,有不少劳动者开始想跳槽,找一份高薪水高福利的新工作。快车小编提醒各位要辞职的劳动者,如果单位不发离职职工的最后一个月工资、加班费、年终奖,劳动者应该怎
工资新知
人浏览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者突然离职,工资还要结算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劳动者突然离职了,公司怎么应对这种情况?劳动者突然离职了,公司是否还需要算工资给离职的劳动者?就上述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
解除劳动合同
人浏览
离职前的一个月工资该扣吗?
2005年新一轮跳槽高峰开始频频上演。据不完全统计,跳槽大军中,销售人员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销售团队,在企业发展中至关重要,然而由于其特有的不固定性,销售人员被
工资福利
人浏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工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除非是因为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导致你辞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不合法。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的规定,侵犯了劳动者劳动报酬权,是违法的。《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违法的。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不合理。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施工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合同纠纷
人浏览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全部1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不合法,公司应按照实际出勤天数支付工资。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辞职的违约金一般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支付。有约定的以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根据用人单位的损失确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但仅限于两种情形:一是用人单位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可以描述下您合同纠纷的具体情况,以便律师可以及时帮助到您解决。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建设合同属于什么类别合同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合同纠纷
人浏览
一般情况下算违约。贷款签了合同,如果该贷款合同明确了双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且当事人同意该条款,这时候反悔不贷的话,则属于违约行为,需要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当事人一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建议尽快与租赁公司沟通协商解决方案。逾期不支付租金可能涉及违约责任。若多次沟通无果或收到法律文件,请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吗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
合同纠纷
人浏览
打30万官司的律师费通常根据案件复杂度、律师经验和地区收费标准来确定。常见处理方式包括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按阶段收费或固定费用。选择处理方式时,应考虑案件实际情况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能详细说下签订的合同是什么类型的吗。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请问您的合同是什么类型的问题?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