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该学校不同意,合同生效日期是2013年9月5日。并没有听说过要拿毕业证原件的

更新时间:2018-10-16 06:39:46人浏览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与一学校签订了劳动合同当代课老师,但是现在我单方面想解除合同,该学校不同意,我该怎么办?合同生效日期是2013年9月5日。合同一式两份,但是两份合同都在该学校,还有我的毕业证也被拿去了,该校说是要去教育局审核。但我咨询过一些老师,并没有听说过要拿毕业证原件的,现在学校不愿意解除合同,还拿着我的毕业证,我该怎么办?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9728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
(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用人单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的,要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018-10-16 06:26:06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8444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18-10-16 06:29:01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1133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下列情形下,即使由于劳动者的单方面原因解除老动合同,用人单位仍应当向其支付符合法律要求的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劳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因此解除合同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因此解除合同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因此解除合同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因此解除合同的;
(6)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劳动者因此解除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过错,致使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
2018-10-16 06:39:46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09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在08年司法考试中成绩合格人员7月23日-30日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09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在08年司法考试中成绩合格人员7月23日-30日申领法律
关于2008年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告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参加2008年国家司
司法考试报名
人浏览
劳动者讨薪是可以申请仲裁的。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签了劳动合同还算应届毕业生吗?
签了劳动合同还算应届毕业生吗?
签了劳动合同如果是在毕业的当年还算应届毕业生,如果不是在毕业的当年一般算往届毕业生,毕业前需要工作的应届生,需手持《毕业
劳动法
人浏览
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是否可以报名参加2009年的国家司法考试?
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是否可以报名参加2009年的国家司法考试?
问题: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是否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回答: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09年家司法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是指按《中华
司法考试资讯
人浏览
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能否报名参加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能否报名参加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在网上报名时学历须选择本科在读,并持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格式证明在北京司法局网站下载)和学生证原件
司法考试资讯
人浏览
学校的就业推荐表,也可以起到一定的就业报名作用。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签了劳务合同还算应届毕业生吗?
签了劳务合同还算应届毕业生吗?
签了劳务合同如果没有在毕业的当年不算应届毕业生,如果在毕业的当年算应届毕业生,毕业前需要工作的应届生,需手持《毕业生推荐
劳动法
人浏览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不可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这个合同是无效的,你可以提前一星期辞职。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施工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施工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合同纠纷
人浏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合同纠纷
人浏览
驾校可以退学费。但一般只有双方协商一致,或合同被依法撤销或认定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退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行学时制,按照学时合理收取费用。法律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施工合同几年没有诉讼时效
施工合同几年没有诉讼时效
施工合同三年超过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合同纠纷
人浏览
法律分析:物业管理不达标的业主是不可以拒交物业费的,可以有如下办法进行解决:1、正常缴纳物业费;2、向业主委员会进行反映,由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的工作;3、向住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建设合同属于什么类别合同
建设合同属于什么类别合同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合同纠纷
人浏览
民法典中对垃圾清运费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垃圾清运费可以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体现,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公司应该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而物业费是否包括垃圾处理费,要看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承揽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
承揽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合同纠纷
人浏览
法律分析:乘客记录能举报非法营运。收集证据到交管运管部门举报就可以了,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吗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吗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
合同纠纷
人浏览
你好,具体是咋回事,可以说说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你這邊具體是什麼情況,可以先大概介紹下。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 备用金多少 跟银行那边联系 银行怎么说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