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司被其他企业收购,并要求我每天还必须上班打卡记考勤却只发宁波最低生活保障工资。这合法吗?

更新时间:2018-09-30 14:43:23人浏览
问题描述:
原公司被其他企业收购,公司人事部今天通知我公司因经营不善从2015年1月1日起让我待岗,并要求我每天还必须上班打卡记考勤却只发宁波最低生活保障工资。这合法吗?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2944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劳动者工资最低不能少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少于则表示企业克扣员工工资,这时应该怎么办呢?首先给你当地的社保局打电话进行劳动监察投诉;
其次,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即社保局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相关法条: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018-09-30 14:16:12
公司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7766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线也即贫困线。对达到贫困线的人口给予相应补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做法。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程序如下:  
1、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当由户主向其户籍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书面提出。  
2、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收到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核查,并委托申请人所在居(村)民委员会公布申请人名单,征求群众意见。申请人名单的公布期不得少于7日。  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应当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工作,并将申请人名单、核查意见和材料以及有关群众意见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3、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报送材料后第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应当批准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家庭有就业能力的成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不自食其力的;  
(2)家庭拥有闲置的生产性设施或除住房等基本生活必须品外的非生产性设施、物品,按变现后计算,人均值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倍以上的;  
(3)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4)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当将审批结果函告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由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委托居(村)民委员会公布予以救助的家庭(下称救助对象)名单。
2018-09-30 14:24:05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6781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您好,如果这个企业被收购后,依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则企业与员工的关系不变。如果新老板想裁掉一部分老员工,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办理。 如果这个企业被收购后,主体不存在,则会涉及到与员工处理劳动关系的问题,如果企业想留住部分员工,可由合并后的公司承继这些员工的原劳动关系,工龄连续计算。
2018-09-30 14:43:23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未签订合同,公司扣工资合法么?
未签订合同,公司扣工资合法么?
网友疑问:我于2008年10月被应聘至山屿公司(化名)以下简称为A公司,之后被派遣至天涯公司(化名)以下简称为B公司至今,公司一直未与我们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要
劳动合同订立
人浏览
交通事故赔偿后,由工亡补充赔偿。因工死亡待遇包括:(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周末加班工资
周末加班工资
周末加班工资为2倍工资。具体计算加班工资公式为:周末加班工资=日工资×200%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
劳动法
次播放
休息日培训员工,是否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休息日培训员工,是否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北京某投资担保公司的人事经理刘先生来电咨询:按照公司惯例,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周六上午,公司都会安排员工进行集体培训学习。有员工提出:公司占用他们的休息时间安排培训
劳动法动态
人浏览
单位扣除食宿费后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合法吗?
单位扣除食宿费后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合法吗?
(深圳陈伟律师:13715219058)咨询者:我在深圳经济特区内工作,月工资850元,每月单位要从工资中扣除食宿费150元,扣除后剩余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其他合同知识
人浏览
不合理的,放假期间可以不回去打卡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安排轮休工资发放标准
公司安排轮休工资发放标准
公司安排轮休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
劳动法
人浏览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线也即贫困线。对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依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若用人单位需要劳动者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符合规定的。。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总公司分包给分公司是否合法
总公司分包给分公司是否合法
总公司分包给分公司合法。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可以直接承接总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且不需要办理建筑资质证书。
公司法
人浏览
业主方甲方投资方区别有哪些
业主方甲方投资方区别有哪些
业主方甲方投资方通常没有区别。项目的投资方需要负责所有的项目运作流程,投资方是经营的主体,处于主导地位,一般认定为甲方,建设单位约等于甲方约等于业主方。
公司法
人浏览
你好,如果不能按照劳动约定的条件提供劳动,你方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名更换或被收购,并不能影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连续计算,不能以此事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在新单位连续计算,同时应在新公司的劳动合同中表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分包公司是否需要有分包资质
分包公司是否需要有分包资质
分包公司需要有分包资质。建筑工程是特殊行业,承包人需要在其资质范围内进行承包,在合法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以把部分工程分包给第三方,分包公司同样应当具有相应的分包资
公司法
人浏览
分包公司是什么意思
分包公司是什么意思
分包公司是指根据工程项目合同文件承包实施部分工程的单位,在分包过程中,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
人浏览
代扣代缴社保会计分录如何做
代扣代缴社保会计分录如何做
代扣代缴社保会计分录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支付工资时代扣社保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公司代职工缴纳社保时: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社保;贷:
公司法
人浏览
面对处罚而审计单位拒不执行会受到什么处罚
面对处罚而审计单位拒不执行会受到什么处罚
面对处罚而审计单位拒不执行会受到的处罚为予以扣缴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
公司法
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