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2007年6月份签订的3年的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更新时间:2018-09-20 20:14:45人浏览
问题描述:
请问2007年6月份签订的3年的劳动合同,现在想离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1849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员工已经离职,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单位和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单位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的。如果超过一年未签订合同,那么默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未签订劳动合同能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时间为入职后的一年内。劳动仲裁的受理也是有时效性的,在受理以前一年内的劳动争议。所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时间应该为入职后一年内与仲裁受理的前一年内的重合部分。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018-09-20 19:47:02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5017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哪些情况劳动者需要承担违约金,  只在两种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或者由法律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是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一种主要形式。我国《合同法》对违约金有较为明确的规定,但《劳动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即只有在规定约定服务期和竞业禁止的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是我国第一次从法律上比较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违约金的适用情况。  关于违约金的标准,首先,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其次,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规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但是劳动者同法对于违反竞业限制应当承担违约金的数额并没有具体规定,这说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协商约定,但是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也不能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和公平原则。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违约金如何确定  
1、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3、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债权人或债务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他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是债的担保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依法定或双方在合同中书面约定。
2018-09-20 19:48:49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9700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劳动合同的形式,是劳动合同内容赖以确定和存在的方式,即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具体表现。《条例》第三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劳动合同具有严肃性,它是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与义务的重要依据,它把劳动合同内容条文化,便于双方当事人履行和有关部门对劳动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也有据可查,能更有效地保护劳动合同当事人。
2018-09-20 20:14:45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2008年1月1日前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
2008年1月1日前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
根据有关规定,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生效前的补偿金支付标准为: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
经济补偿金
人浏览
第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租地合同签30年是合法的吗?
租地合同签30年是合法的吗?
租地合同签30年是否合法是需要看使用人是否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如果是,则不违法。依据
合同法
人浏览
2008年年底到期!
2008年年底到期!
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工作组报告书第242段规定,纺织品特限措施将于2008年底到期,中美、中欧双边纺织品谅解备忘录也将同时结束。对于2008年后纺织品出口有关政
商业招商动态
人浏览
关于支付2007年记账式(10期)国债2007年第一次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支付2007年记账式(10期)国债2007年第一次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文号:各会员单位:2007年记账式(10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07年12月25日支付2007年利息。为做好本期国债
债权债务法规
人浏览
劳动合同的内容可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必备条款的内容,另一方面是协商约定的内容。《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吗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吗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的,公司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但是除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以
劳动法
人浏览
员工已经离职,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单位和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的规定:【劳动者不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25条明确规定,除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两种特殊情形外(下面有介绍),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想解决的问题基本上都可以实现
全部6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若未签署“培训协议”,无需缴纳违约金。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施工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施工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合同纠纷
人浏览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合同纠纷
人浏览
由于公司未招聘你们付出了助学金成本,如果你们违反服务期的规定,公司仍然可要求你们按该协议赔偿。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不退学费你首先可以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投诉,不行的话可以向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投诉。一般来说如果不是特殊原因是退不了的,就算是投诉也是没有用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施工合同几年没有诉讼时效
施工合同几年没有诉讼时效
施工合同三年超过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合同纠纷
人浏览
物业费一般是房东出,如果合同里什么也没说,就由出租人来交,但是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交,那么承租人就得按照合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物业管理费了。现在多数租房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建设合同属于什么类别合同
建设合同属于什么类别合同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合同纠纷
人浏览
承揽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
承揽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合同纠纷
人浏览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吗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吗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
合同纠纷
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