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将我和我们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定我和公司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二审裁定驳回其诉讼请求

更新时间:2018-09-08 09:32:35人浏览
问题描述:
原告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将我和我们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定我和公司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一审、二审裁定驳回其诉讼请求,现其又以同一理由起诉我和公司,要求赔偿,法院已给其立案,这是否合法?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8738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什么情况下工程合同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建筑施工领域实行严格的资质准入制度,《建筑法》规定了施工企业实行资质强制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就是生命,施工企业的施工能力是保证质量的前提,对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与审察,是施工建设的基础,无资质和超越资质的企业签订的合同属无效合同。但是,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不能作为无效合同处理。
2、挂靠
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的,通常说的“挂靠”。
由于国家基础建设的大规模上马,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投融资渠道不畅,建设工程高利润回报加之管理存在很多不足,“挂靠”这一特殊形式就随着建筑业空前繁荣的市场应时而生。
不具有法定资质的民营企业和实际投资人借用具有相应资质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情况普遍存在,曾有意见认为将此种情况不应认定为无效,主要理由就是不利于民营企业的发展和不利于推动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司法解释最终否定了这种意见。
将此情形作无效规定,维护了法律的价值,规范了建筑业市场,使建设工程质量有了保障基础,也推动了建筑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当然,司法解释没有对哪种情形属“借用资质”予以明确,将此认定交给了法官。
3、必须招标的未进行招投标或中标无效的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对工程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进行了规定,详细的规定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凡属规定在招标范围的工程未进行招投标的,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
实践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1)必须招标的项目,总包土建与安装工程以招标方式,而附属工程如装饰工程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那么,该直接发包的合同也属无效合同;
(2)必须招标的项目,总包中标后,建设单位基于各种情况将总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直接指定给第三方施工,建设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也属无效。
《招标投标法》第
五十、
五十二、
五十三、
五十四、
五十五、五十七条规定了中标无效的六种情形。该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中标通知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是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的前提条件,中标无效必然导致施工合同无效。
4、违法分包
施工总包单位进行项目分包很常见,但违反规定的分包也可导致分包合同无效。如何认定违法分包,其标准就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几种情形:
(1)总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的属违法分包;
(2)总包合同中未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总包单位将部分工程交其它单位完成的;
(3)总包单位将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的;
四、分包单位进行再分包的。这几类均属违法分包。
5、转包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建筑法》第二十八条都明确规定禁止转包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不得转包工程,该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了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建设部124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有同样的规定。
2018-09-08 09:06:54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6587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条也有相应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2018-09-08 09:14:39
综合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6821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向法院起诉。 婚姻法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018-09-08 09:32:35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一审驳回起诉二审改判
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一审驳回起诉二审改判
房产法律咨询热线:13601857161【案情简介】委托人茆先生在购买房屋中,与卖方赵先生因买卖的房屋预留物品发生纠纷,经双方调解无效,茆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并
房产合同纠纷
人浏览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二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判决和裁定有区别吗
判决和裁定有区别吗
(一)一个案件在一个审级中一般只能有一个判决书;一个案件在一个审级中可以有若干个裁定书,也可以没有。(二)判决必须用书面
刑事辩护
次播放
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当,应当判决驳回
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当,应当判决驳回
判决要旨:原告诉讼请求不当,经法院书面通知变更诉讼请求后不同意变更诉讼的,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一、案情2002年7月28日,攀枝花市惠林房产公司与攀枝花市光祥
民事诉讼论文
人浏览
保险合同起纠纷 一审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保险合同起纠纷 一审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保险合同起纠纷一审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案情回放:2009年4月,程某驾驶一辆满载货物的货车途经一路口时,不小心刮擦了同向行驶的另一辆轿车,导致该轿车车门等多处受
保险法案例
人浏览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形式: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规定了两个条文。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如何确定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如何确定
如果该房屋是政策性用房,比如经济适用房或限价商品房等,那相应的管辖就应在房屋所在地,但如果买卖的房屋是一般商品房,则应当
房地产
次播放
什么情况下工程合同无效?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筑施工领域实行严格的资质准入制度,《建筑法》规定了施工企业实行资质强制管理。建设工程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屋买卖发生纠纷,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参考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介入,申请再审。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联系携带相关的材料过来看一下,确定如何处理对你更有利。具体可电话咨询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三倍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三倍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消费者可以获得三倍赔偿的法律依据包括有: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
国家赔偿
人浏览
被告无权变更原告诉讼请求,但可以收集证据反驳对方诉求。 从你的描述来看,很多法律知识你都不理解,为了保护自己权益,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国家赔偿精神赔偿怎么处理
国家赔偿精神赔偿怎么处理
国家赔偿精神赔偿的处理方式为数额一般情形下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最低不少于一千元。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国家赔偿
人浏览
那就持资料与律师面谈。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错判误判可以国家赔偿吗
错判误判可以国家赔偿吗
错判误判可以国家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对其进行赔偿。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
国家赔偿
人浏览
行政赔偿有利息吗
行政赔偿有利息吗
国家赔偿中行政赔偿有利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国家赔偿
人浏览
行政赔偿和国家赔偿区别
行政赔偿和国家赔偿区别
行政赔偿和国家赔偿区别在于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以及司法赔偿。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
国家赔偿
人浏览
拘役错误是否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拘役错误是否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拘役错误是需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受害人有权获得国家赔偿。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
国家赔偿
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