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09年向我借了5万元,约占你月利息的2.5%,半年一次,不同意贷款时间结束,到2011年,张先生因为资金紧张开始支付利息,要求许多失败者,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0-03-23 14:57:14人浏览
问题描述:
2009年009年向我借了5万元,约占你月利息的2.5%,半年一次,不同意贷款时间结束,到2011年,张先生因为资金紧张开始支付利息,要求许多失败者,怎么办?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综合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5526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主债权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而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权利时,人民法院对于权利人因主债权而取得的各种从权利,也不予以保护。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履行达成新的协议或具体还款协议的,重新确认原债权债务关系的,应当认为原债权债务关系因得到重新确认而重新起算诉讼时效期间。
2020-03-23 14:36:00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0234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如果借条上并未约定该笔借款存在利息的话,是无法要求支付利息的。如果有要求的话,可以到法院以对方履行协议不完整起诉,要求对方还本付息(利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才会得到保护:受到司法保护的区间,即年利率24%以下的民间借贷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受司法保护的区间,即年利率超过36%的民间借贷,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法院将认定无效,不受司法保护;自然债务区间,即年利率24%到36%之间,这个区间的债务属于自然债务,当事人自愿履行该区间的债务,法院不反对,但如果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保护该区间内的债务,法院不会保护。
)。  具体起诉程序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如下: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具体对于利息是否能得到支持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如下: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
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2020-03-23 14:42:46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4317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 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2020-03-23 14:57:14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5年记账式(四期)国债2007年第二次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5年记账式(四期)国债2007年第二次利息有关事项的
发布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文号:各会员单位:2005年记账式(四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07年11月15日支付2007年第二次利息。为做好本期
债权债务法规
人浏览
对于欠款追讨的情形,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民间借贷能否约定违约金
民间借贷能否约定违约金
民间借贷能约定违约金。但约定的违约金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如果违约金过高的,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降低;
刑事辩护
人浏览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6年记账式(九期)国债2008年第一次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6年记账式(九期)国债2008年第一次利息有关事项的
发布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文号:各会员单位:2006年记账式(九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08年6月26日支付2008年第一次利息。为做好本期国
债权债务法规
人浏览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7年记账式(十期)国债2008年第一次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7年记账式(十期)国债2008年第一次利息有关事项的
发布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文号:各会员单位:2007年记账式(十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08年6月25日支付2008年第一次利息。为做好本期国
债权债务法规
人浏览
通过诉讼追讨欠款的办法:(一)收集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你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发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价款是否应当支付利息
发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价款是否应当支付利息
发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价款的,应当支付利息。如果当事人对利息的支付标准有约定的,按其约定进行支付;没有约定的,则按照中国人
工程建设
人浏览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借条中写利息按月结息,诉讼时效应当从最后一次结息计算诉讼时效,不超过两年就有效。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起诉、判决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全部8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夫妻共同买车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夫妻共同买车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夫妻共同买车能否写两人名字?根据《民法典》,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共有,包括购车。将双方名字都写在车辆证书上可以明确权益。此外,还介绍了夫妻共有财产的认定和民法典相
姓名权
人浏览
交通伤残鉴定去哪里做
交通伤残鉴定去哪里做
交通事故后,如何进行伤残鉴定?你需要准备哪些材料?鉴定报告包含哪些内容?本文为你详细解答,帮助你了解并顺利完成伤残鉴定流程。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人浏览
你好,协商不成建议及时诉讼解决,若借条上无利息约定,一般不支持利息,可以来电详询或携带资料预约面询。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缔约过失责任法律规定有哪些
缔约过失责任法律规定有哪些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若一方存在恶意磋商、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情况等行为,可能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本文将详细解读《民法典》第五百条中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并探讨其在
缔约过失责任纠纷
人浏览
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门店合同到期租客不搬如何处理
门店合同到期租客不搬如何处理
门店合同到期租客不搬怎么办?本文将从合同约定、法院判决与强制执行等方面为您解答。了解这些内容,帮助您更好地处理与租客的纠纷。
租赁合同纠纷
人浏览
可与主管部门了解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宣告死亡又回来怎么办
宣告死亡又回来怎么办
被宣告死亡的人回来怎么办?本文详细解读了撤销死亡宣告的程序、财产归还规定,以及如何正确应对。跟随法律小助手法律快车,一起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宣告死亡
人浏览
当事人的银行卡被人民法院冻结之后,通过向法院提供相应的担保或者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及时履行其义务后才能解冻。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解除冻结的申请,经法院审查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抚养费可以物品形式吗
抚养费可以物品形式吗
抚养费除了现金,还能以物品形式支付吗?本文详细解读了抚养费支付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建议,帮助你了解如何合理为子女承担生活、教育等费用。
抚养费纠纷
人浏览
你好,什么情况不予处理,补充你的问题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关进去多久了?有没有开庭?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没有固定模板,可以依照证明目的和事项自行起草,或委托律师起草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国家法定节假日高速公路都是免费的(从节假日当日0点后进入高速公路)。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