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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住房贷款如何认定

更新时间: 2019-11-08 17:30:40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所谓首套房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买房人年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购房人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用于购买此首套住房的贷款被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

在实践中,一是曾经贷款买过房子,并且房贷已经还清,然后现在又想贷款买房;二是曾经全款买过一套房子,然后这个房子又进行了出售,并且在房屋登记系统中查不到该房产;三是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但是全都还已清并且出售,而且能证明您确实出售的证明材料,现在想贷款购房等情形的是认定为符合享受首套住房贷款的标准,相关的贷款标准以当地政府部门和银行的政策为准。

法律依据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五条

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无住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有住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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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东亮律师
瞿东亮律师

江苏-南京

擅长:公司企业、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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