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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打工劳动关系是如何认定的

更新时间: 2021-12-01 17:59:09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农民工打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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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求学律师
任求学律师

广东-佛山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刑事案件、公司企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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