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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农民土地程序

更新时间: 2021-10-19 16:56:14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征收农民土地程序如下:

1、按照法定程序,就土地征收上报至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2、在取得上述机关的同意后,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3、就征地补偿,听取被征收农民的意见;

4、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5、办理补偿登记、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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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婷律师
主办律师
黄婷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房产纠纷、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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