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征地补偿> 村土地征收是否要经村民同意

村土地征收是否要经村民同意

更新时间: 2019-09-20 11:49:37 0人浏览
村土地征收是否要经村民同意
律师解答

农村如果因公共设施或者公益事业的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政府政府申请,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后,可以征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1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史慧锋律师
主办律师
史慧锋律师

浙江-杭州

擅长:债权债务、行政纠纷、征地拆迁、公司企业、综合

517
已帮助

热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