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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款能不能用作遗产继承

更新时间: 2021-08-16 18:17:03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土地补偿款不能作为自然人的遗产被继承。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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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德日律师
合伙人律师
陈德日律师

上海-上海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征地拆迁、综合、债权债务、涉外纠纷、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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