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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更新时间: 2021-10-29 15:44:36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口头房屋租赁合同如具备《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以下条件,具有法律效力: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也明确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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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征地拆迁、建筑工程、婚姻家庭、公司企业、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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