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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可以继承吗

更新时间: 2018-08-16 17:48:27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公有住房,承租人只有房屋使用权没有房屋所有权,不能继承。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另外要特别注意,如果公房被拆迁时,承租人死亡且无共同居住人,则该公房的动迁安置补偿款由承租人的继承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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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侠律师
合伙人律师
孙侠律师

上海-上海

擅长:征地拆迁、合同纠纷、公司企业、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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