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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转让无效合同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 2021-03-29 17:57:01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无效的处理办法如下:

1、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2、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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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坡律师
主办律师
郭敬坡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房产纠纷、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公司企业、劳动纠纷、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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