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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土地使用权没有70年的

更新时间: 2021-03-26 19:21:01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未达七十年。除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四十年外,前述其它用地使用年限为五十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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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坡律师
主办律师
郭敬坡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房产纠纷、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公司企业、劳动纠纷、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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